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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阻拦公共道路,违法吗?

时间:2026-04-10| 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量:48

乡村道路是村民日常出行与生产劳作的重要通道。但如果私自设置横杆,阻拦公共道路,影响他人正常通行,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事纠纷。

老严与小严系同村村民。老严的一片竹林位于小严房屋前方,采伐后的竹木需经由小严家门口的村集体公共道路运出。此前,该路段曾因暴雨塌方,虽经村委会修缮后恢复通车,但路基仍不稳固,且村委会也已设立标识,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然而老严为清运竹木,仍雇佣大型货车前往运输,小严担忧货车碾压会导致道路坍塌,影响自家日常出行,遂私自用横杆阻拦道路。老严与小严沟通无果后,只能让工人步行上山逐根搬运竹木到货车上,由此支出了大量人工费用。因仍有竹木尚未采伐,仍需经过此道路运输,老严遂将小严诉至法院,要求其将道路恢复通行,并赔偿损失1.5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现场勘验,发现案涉道路路基塌方严重,大型货车通行存在坍塌风险。后经询问双方,小严表示,自己并非禁止一切车辆通行,老严使用摩托车、小轿车时他并未阻拦,但其使用大型货车运输,则应当先向村委会报备,若道路因此损坏,老严还需承担相应维修责任。而老严则认为,公共道路人人有权使用,小严无权阻拦。

在厘清双方矛盾争议点后,承办法官分头做当事人工作:一方面向小严释法说理,道路虽经过他家门口,但仍属公共道路,私自设障阻碍他人通行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引导老严换位思考,理解小严对道路安全的合理担忧,并指出其使用大型货车运输的行为本身已违反村委会的禁令,若强行通行导致道路损毁,还可能会影响其他村民出行,且还将承担相应修复责任。

在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严同意立即拆除横杆,并承诺不再阻拦;老严则承诺将与村委会协商,妥善安排剩余竹木的采运事宜,并主动撤回了起诉。

法官说法

村集体的公共道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任何村民不得随意擅自占用公共道路,阻碍他人正常通行。私自阻拦公共道路的行为,不仅会影响邻里双方的通行权益,还会埋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更有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共同合理、妥善使用公共道路,唯有坚守法治底线、彼此互谅互让,才能兼顾邻里和谐与公共利益,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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