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减肥“特效药”,当心美丽陷阱
——吉林丰满区法院利剑出鞘斩毒瘤 以司法之力护群众健康
作者:李艾琪
在各类减肥产品层出不穷的市场中,一些号称“效果显著”的网红减肥药,实则可能暗藏危害健康的“毒”手。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被告人王某通过社交平台销售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的案件。该案不仅为盲目追求瘦身的消费者敲响警钟,也为保障公众健康筑起了坚实的司法防线。
案情直击:网络销售的“瘦身陷阱”
2023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王某通过某社交软件,在明知所购的“果然”减肥胶囊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的情况下,仍主动订购,并采取“委托上家代发货”的隐蔽方式进行网络销售。消费者服用后出现了恶心、心跳加速、严重口渴等明显不良反应,这一潜伏于网络背后的“毒”链才得以曝光。经核查,王某销售金额共计28565元。其行为已对不特定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
法院判决:法律利剑斩断“毒”链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在明知减肥胶囊含有毒、有害成分的情况下,仍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王某此前曾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刑罚,且在前罪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期间又犯本罪,法院依法予以数罪并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提示:理性减肥,多方共筑安全防线
对广大消费者而言,减肥心切更需理性。购买减肥产品时,务必选择正规渠道,认准产品批准文号与标识说明,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网红”特效产品,警惕“三无”陷阱。如使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用并及时就医,注意保留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对经营者而言,食品安全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无论线上线下销售,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产品来源清晰、质量合格,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成分不清的减肥产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健康才是美丽的基石。针对利用消费者减肥焦虑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丰满法院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未来,丰满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与社会各界协同共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积极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的健康观念,让“美丽”真正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之上,使“美丽事业”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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