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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起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开展“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

时间:2018-07-12 11:19:5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21675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各院校、各人民团体、驿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联创成果,优化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助推扬尘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市十城联创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每周“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法

1、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由市十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市中心城区各乡镇办事处有权监督辖区单位(市直单位、区直单位和中直、省直单位)对分包社区、路段(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开展“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情况的义务。按照创文创卫分包责任标准要求,各分包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环境清洁活动。市十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市直单位分包责任区环境清洁活动开展情况,每周进行检查、排队、通报。

2、从2018年7月13日开始,每周五(星期五环境清洁日)下午4:00-6:00为“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时间(雨天除外)。其它时间各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每周抽出时间开展不少于1次的环境清洁活动,搞好各自任务区域环境卫生。

3、市直、区直单位在搞好本单位院落清洁的同时,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干部职工到分包路段、网格责任区、社区参加环境清洁劳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办事处、社区要明确分包单位的清洁区域活动内容、标准,分包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环境清洁活动,并对辖区分包责任单位、沿街门店、社区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对环境卫生清洁劳动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二、主要任务

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的范围: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游园、绿地、水系、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建筑工地、铁路沿线、厂区、校区、机关院落、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路段与场所。
市直单位“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主要包括:清理和整治(路、街、巷)及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包括监督沿街门店门前三包制度的落实。清理行道树、绿化带中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理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六乱(乱堆、乱放、乱挂、乱写、乱画、乱贴)现象;清理清除区域内排洪河、沟、渠水系沿线白色垃圾、渠道漂浮物及水体污染源;清理单位办公场所、家属院,分包社区小区、居民院落、综合市场、公共场所的卫生死角和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理沿街占道经营、乱摆摊点、马路市场现象;清洁规范各自分包责任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广告牌、各类交通站台、垃圾箱、护栏等;加大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清理整治力度,帮助被分包单位解决其他重难点问题。

驿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辖区各乡镇办事处“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的范围:各区辖区市直未分包的道路、背街小巷、区属公共场所、居住小区、乡镇办事处办公所在区域、城乡结合部、企事业单位所在地、乡村主要进出公路干线、乡村旅游景区、集贸市场、村庄等区域,均纳入“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的范围。

三、活动要求

1、驿城区党委和政府,各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认识,负起责任,切实加强对清洁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把“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巩固联创成果结合起来,主动分析查找影响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大气污染防治的死角和薄弱环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细化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狠抓责任落实。

2、各级各单位建立健全“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制度,把开展“活动”纳入单位主要工作日程,在每星期五下午,组织社区居民、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集中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清洁,做到“门前清、室内洁、环境净”。

3、市十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和督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主动与所辖街道联系人对接,明确活动地点、具体时间以及参加人数。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情况,并把每季度清洁日活动情况报送市十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效果好的社区、辖区单位、分包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不积极、组织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有力、“星期五环境清洁日”活动常态长效。

驻马店市十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制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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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徐冲冲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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