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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为大督查提建议” 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09:06:47|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3264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大督查安排,国务院办公厅从7月10日至9月10日组织开展“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参与此次活动:一是登录中国政府网(www.gov.cn),进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专栏留言;二是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留言;三是以信件方式参与“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信件邮寄至北京市1798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来信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四是登录中国政府网(www.gov.cn),进入“政务服务举报投诉平台”留言。

微信图片_20180712090428.jpg

根据国办督查室及省政府督查室要求,为组织开展好该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及时在本地主要媒体转发新华社通稿,广泛宣传“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及其4种参与方式;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APP等政务新媒体显著位置链接中国政府网“我为大督查提建议”专栏,展示“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小程序码;要及时安排县直部门在部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张贴“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海报(统一样式电子版随附件发送)。

二、由市直各单位负责,在部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张贴“我为大督查提建议”微信小程序海报。

三、由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台负责,抓紧转发新发社通稿,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及其四种参与方式。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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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张凡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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