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震宇
小区公共区域管理是物业服务的核心职责之一,其权限边界、责任划分直接关乎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物业规范履行服务职责,业主遵守公约,是化解社区纠纷、共建和谐社区的关键。近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因锁车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
近日,业主王某将其车辆停放在小区的车库进出口外侧。次日早上,小区物业公司为疏通通道,在未提前通知王某的情况下,使用轮毂锁将王某车辆的轮胎锁住。物业人员在王某车辆的车窗上张贴了一张“规范停车告知书”,但该告知书内容并未提及车辆轮胎已被上锁的情况。随后,王某前来驾车时未能注意到轮胎被锁,直接启动车辆准备驶离,导致车辆因轮胎锁死而受损。
事发后,王某立即报警,并将车辆送至4S店进行维修,共计产生修理费用2万元。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全部维修费用。
案件审理中,物业公司辩称,锁车是因为王某的车辆违规停放,堵塞了车库进出口,采取锁车措施是排除安全隐患的必要之举。物业公司还主张,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是王某在启动车辆时操作不当,未履行安全查看义务,不应由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具有管理职责和义务,对于违规停放、妨碍通行的车辆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并可向相关部门报告,但对公民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属于法律授予特定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物业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无权自行实施此类行为。本案中,物业公司在未提前警示的情况下,直接对王某的车辆轮胎上锁,且锁车后亦未将该情况明确告知王某,已构成对王某财产权益的不当侵害,对于本次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
与此同时,王某作为小区业主和驾驶人,将车辆停放在车库进出口外侧,妨碍了小区公共秩序,且在车辆起步前未按照安全驾驶规范检查车辆,对损失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全案,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由物业公司承担70%的责任,王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判决物业公司向王某赔偿1.4万元。
法官提醒
物业公司的权限来自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其核心在于服务与管理,而非处罚。物业公司发现违规停放的车辆时,应及时进行劝阻,在无法劝阻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向负有管理职责的消防部门、交警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告知,由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采取锁车等行为,实质上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益,超出了物业公司的权限范围。
法官提醒广大业主,小区内的道路、出入口、消防通道等属于公共区域,规范、有序停车是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将车辆停放在车库出入口、消防通道、主干道等位置,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通行权益,更可能堵塞生命通道,带来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小区的秩序需要业主共同维护,业主在享受停车便利的同时,必须首先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从源头上避免纠纷和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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