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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假冒熟牛肉|驿城区检察院指控“人气”摊主获刑罚

时间:2026-03-16 08:18:42|来源: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点击量:1617

 全媒体记者:侯恩世 通讯员:高静 赵海洋

用猪肉冒充牛肉进行加工后,再按照99元3斤熟牛肉卖的黄某甲,2025年9月23日,经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黄某甲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低价疑点引起网络主播举报

2025年,市区街头接连出现多家某品牌熟牛肉门店,并打出“99元3斤”的低价招牌进行销售,异常的价格引发市民质疑,更被网络主播持续关注并发布视频跟踪举报。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将涉案嫌疑人黄某甲抓获,同时按照“检警协作”机制,提前与驿城区检察院沟通对接。

针对市民反映的某品牌熟牛肉口感、价格均存在异常的问题,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对在售产品抽样送检,DNA鉴定结果显示,送检样品中未检出任何牛肉成分,仅含猪肉成分,假冒事实确凿。

驿城区检察院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后,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围绕销售时间段界定、关键证据固定、鉴定流程规范提出精准引导侦查意见,引导侦查人员重点提取涉案门店售卖机小票、交易流水、进货单据等核心证据,为案件后续办理筑牢证据基础。经查,黄某甲为牟取暴利,从上家黄某乙处购入标注“A红腱、含猪肉成分”的普通酱肉,经简单卤制加工后,以某品牌熟牛肉的名义对外销售,截至案发累计销售金额达27万余元。

证据击碎犯罪嫌疑人侥幸心理

案件查办过程中,黄某甲起初心存侥幸,对自身冒充牛肉销售的犯罪事实矢口否认,企图以不知情蒙混过关。但售卖机小票、交易记录等铁证清晰显示,其所有售卖凭证均标注某品牌熟牛肉,无任何“猪肉”“酱肉”相关提示,完整印证了其售假的全过程。更关键的是,侦查人员查实,上家黄某乙早已明确告知黄某甲,所供酱肉含猪肉成分,不得冒充牛肉销售,但其为赚取高额利润,仍执意继续售假,主观违法故意十分明确。

检察机关综合全案证据,考量其首次如实供述、当庭认罪等情节,依法提出认定其自首的量刑建议,兼顾了法律的威严与司法的温度。

当事人认罪悔罪服法

检察机关同步深挖溯源

为彻底斩断这条制假售假黑色产业链,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驿城区检察院积极践行全链条治理、源头防范的理念,在查办黄某甲一案的同时,深挖案件溯源,引导侦查机关对上游供货商黄某乙及下游多个分销门店展开全面调查,摸清了从采购、加工到销售的完整制假售假链条。

通过引导侦查、移送相关线索,推动侦查机关对上游涉案人员及下游分销经营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实现“打一案、破一串、治一片”的整治效果。

此案经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中,完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温馨提醒

承办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黄某甲销售金额27万余元,属“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情形,本应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其因具有自首、主动缴纳罚金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真正做到罚当其罪、罪责相当。

猪肉变“牛肉”,是舌尖上的骗局,更是法治社会难以容忍的失信。检察官在此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

1、熟牛肉经卤制、调味等加工后,普通消费者无法通过肉眼、口感分辨其真实成分,仅能通过DNA鉴定确认是否含有牛肉成分。

2、对于市场上明显低于成本价格的熟牛肉,要谨慎选择。低价熟牛肉存在极大的假冒伪劣风险,切勿因贪图便宜盲目购买。

3、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反映,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驿城区检察院将持续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用扎实的办案成效守护群众饮食安全,让辖区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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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侯恩世

  • 审核 / 刘胜利
  • 终审 / 赵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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