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张恒
走进豫南确山县留庄镇,冬日的田野仍弥漫着独特的稻谷清香。这里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留庄大米”的故乡,每一粒晶莹饱满的大米都承载着农耕文明的智慧与乡村振兴的希望。
“守护地理标志就是守护特色产业的根与魂,检察机关的精准监督为‘留庄大米’这个特色招牌筑牢了法治屏障。”2025年12月26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检察院召开的“留庄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上,驻马店市人大代表张鸽对检察机关护航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成效予以认可。
“留庄大米”产自确山县留庄镇,依托当地独特的盆地小气候、富硒土壤及优质水源,于2020年成功获批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认证,既是当地农业产业的“金名片”,更是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
2025年10月17日,确山县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线索,反映县域内多家大米销售商户及散户存在擅自使用“留庄优质大米”“薄山湖水无污染”“留庄大米馨香甜”等未经核准的标识进行包装销售,或在散装大米摊位直接标注“留庄大米”字样,导致产品来源不清、质量参差,严重损害了“留庄大米”的品牌信誉和消费者权益。确山县检察院经初步调查核实后于2025年12月4日正式立案。
次日,确山县检察院就“留庄大米”地理标志保护案召开联席会议,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特邀参加。“我们发现市场上存在不少冒用‘留庄大米’品牌的现象,这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影响了我们确山农业的整体形象。”人大代表在座谈会上直言不讳,“检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个系统工程落地见效。”
为筑牢地理标志保护屏障,确山县检察院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商户代表等,就整治市场乱象、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充分讨论,就共同促进“留庄大米”产业健康发展达成共识。
2025年12月9日,确山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管,引导地理标志规范使用。

2025年12月26日,确山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会形式开展整改成效“全面验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人员参与监督,与会人员围绕整改成效及长效机制建设充分研讨,一致认可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检察机关的高质效履职,实实在在守护了特色产业和农户利益。”张鸽表示,“期待检察机关后续能持续聚焦地方特色产业保护,深化协同治理模式,让更多地方招牌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更强活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人大代表不仅是检察工作的监督者,更是参与者、支持者、推动者。在确山县,人大代表关注检察工作已成为一种常态。每季度一次的检察开放日,人大代表是“常客”;重大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人大代表是“必请”;检察工作的重大进展,人大代表是“第一知情人”。
冬日暖阳下,留庄镇的稻田里已开始新一轮的耕耘准备。在人大代表与检察机关的共同守护下,“留庄大米”这块金字招牌正绽放出更加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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