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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用这种“美颜灯” 最高罚3万

时间:2026-02-06 08:47:32|来源: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点击量:1011

 全媒体记者:张恒 彭建 卓婷婷 通讯员:王晋才

农贸市场的猪肉、青菜,

看上去红润鲜亮,

拿回家却黯然失色。

为什么又不新鲜了?

大概不是因为你眼花,

而是让商家的养颜术给“照骗”了。

别再用这种“美颜灯”  最高罚3万

2月1日,新华网媒体记者

在广西走访调查发现:

自2023年12月1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美颜“生鲜灯”一度销声匿迹。

但是,原来红得刺眼的生鲜灯

又换上“新马甲”悄然流行。

尽管这些销售灯具商家

均称符合“新国标”,

实际使用的时候,

水果、猪肉、牛肉等

依然如同开了“美颜滤镜”。

生鲜灯本质上是冷光源LED灯

通过强化特定光源的颜色,

以增强食物的新鲜感,

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者,

但是也可能严重影响消费者的判断。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具体来说,就是“四个不得”。

别再用这种“美颜灯”  最高罚3万

据统计,2025年驻马店市12315

共收到生鲜灯方面的举报件4起。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表示,

经查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

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属实的,

第一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警告后还拒不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规范使用照明灯的农贸市场

为避免上当受骗,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

在购买猪肉等生鲜食品时,

拿到自然光线下看一下。

摊主在红壳照明灯外又套上红色塑料袋

如果您发现有商家还在“作弊”,

无论是市区或乡镇、市场或超市,

都可随时拨打12315热线,

或者使用微信12315小程序

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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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侯恩世

  • 审核 / 刘胜利
  • 终审 / 赵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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