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政驻马店图文新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一次性筷子与二氧化硫:漂白工艺背后的安全边界

时间:2026-01-19 14:00:30|来源: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点击量:3004

 通讯员:王晋才

如果你在外面吃早餐,看到这两种筷子,你会选择哪一种?一边是不知道被多少人用过的“公共”筷子,一边是可能二氧化硫超标的“漂白”筷子。我想很多人“权衡利弊”后,还是更习惯选择一次性筷子。

一次性筷子与二氧化硫:漂白工艺背后的安全边界

网上盛传的一次性筷子、坚果、干货、面条、冰糖等被漂白的商品二氧化硫残留超标严重,经常使(食)用能致癌等。近日,“科普中国”微信公众号对这个让我们心里总是犯嘀咕的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结合上述解读和相关资料,来看我们的简要版:

01,为何使用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中学化学课本里的“明星化合物”。它具有较强的还原性,能使一些有色有机物褪色,因此具备漂白性。加热后,被漂白的物质可能恢复原色,这说明其漂白作用是可逆的。

基于这些特性,二氧化硫及其衍生物(如亚硫酸盐)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作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

一次性筷子与二氧化硫:漂白工艺背后的安全边界

允许使用二氧化硫的食品(部分),图片来源: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根据我国2025年2月实施的最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二氧化硫允许用于多种食品加工。例如:

1.干货类:银耳、干百合、黄花菜、干辣椒、桂圆干、竹荪等。这些是“重灾区”,漂白主要为了颜色鲜亮。

2.坚果与果干类:开心果(使其更白)、枸杞、葡萄干、蜜饯等。

3.日常主食类:面条、饺子皮、馄饨皮、淀粉等。

所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用二氧化硫,是食品工业中的正常工艺。

02,抛开剂量谈毒性是不科学的

二氧化硫确实是一种有毒气体,过量摄入可能引起不适。但其安全性关键在于“剂量”。

联合国相粮农组织、世卫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设定,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0.7毫克。这意味着,一个体重7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摄入不超过49毫克就是安全的。

这是什么概念呢?以最大残留限量为例:面条中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残留量为50毫克/公斤。也就是说,一个成年人需要每天吃掉近1公斤(且以残留上限计)的面条,才可能超标。因此,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生产的正规食品,无需对二氧化硫“谈虎色变”。

03,警惕真正的风险!

真正的风险隐藏在监管之外。一些不法“小作坊”为了产品卖相好,可能滥用或过量使用二氧化硫进行漂白,甚至将陈旧食物处理后以次充好,这极易导致二氧化硫超标。

一次性筷子的问题同样如此。正规生产应对漂白后的木材进行后续处理以去除过多二氧化硫。但小作坊可能为节约成本省略这一步,导致残留超标。2010年央视“3·15”晚会就曾曝光过用工业硫磺熏蒸漂白一次性筷子的黑作坊,其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04,挑选时如何有效避坑?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保护自己:

1.购买食品:尽量选择正规商超。这些渠道对供应商有审核,产品经过检测,安全性更有保障,且万一出现问题也便于维权。对路边摊贩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特别是颜色异常鲜亮白皙的干货、坚果,要保持警惕。

2.使用筷子:拆封后闻到浓烈刺鼻酸味或颜色过白,建议不要使用。在卫生条件有保障的餐馆,经正规消毒的可重复使用筷子相对更安全。打包或在家用餐时,使用自家餐具则是最佳选择。

05,餐馆可重复使用筷子不消毒,最高罚5万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消毒餐(饮)具,必须确保消毒后的筷子等餐饮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这是保障食品安全、防止疾病传播的法定要求,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

其主要标准包括:

1.感官要求:表面光洁,无附着物、油渍、泡沫、异味。

2.理化指标:洗涤剂和消毒剂残留不得超标。

3.微生物限量: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致病微生物 “不得检出”。

如果餐厅使用未经消毒的循环筷,依据《食品安全法》,监管部门可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吊销许可证。

科学的认知是抵御恐慌的最好武器。二氧化硫作为食品添加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超出标准的滥用。消费者不必过度焦虑,只需把握一个核心原则:选择正规渠道,相信标准与监管。

下次在外就餐时,再挑选使用一次性筷子,你可以更理性地判断,那份“刺鼻”是工艺的痕迹,还是违规的信号。同时,如果您发现有餐馆可重复使用的筷子未经消毒就提供给消费者使用,也可以直接拨打12315投诉。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880-375634-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侯恩世

  • 审核 / 刘胜利
  • 终审 / 赵俊峰
  • 上一篇:驻马店5家公务员培训机构被约谈
  • 下一篇:市检察院召开2025年度部门述职暨民主测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