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2025年度报告开始啦!!!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各类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 01
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驻马店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报告。
PART 02
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6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PART 03
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是否向社会公示 )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生产经营信息;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联系方式等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生产经营信息;
资产状况信息;
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联系方式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PART 04
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gsxt2.scjg.henan.gov.cn 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移动端(手机 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 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报送方式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报送方式一致。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 5 年度报告。
PART 05
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河南 ) ”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
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 年报 信息时,需由企业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姓名”、“法定代表 ( 负责 ) 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企业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在微信小程序中找到“工商电子营业执照”或支付宝小程序下的“电子营业执照”,通过扫一扫登录)。三是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身份证号码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 )”,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登记 名称进行查询,点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企业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PART 06
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公示信息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将影响企业贷款、投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特别提醒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若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依法年报是每一个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
各位老板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咨询电话】
市市场监管局:0396-2882077,2992896
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0371-65561958;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0371-65566859
省社保局: 0371-65622933或 12333
省统计局: 0371-65898826
省商务厅:0371-63576220
郑州海关: 0371-12360或95198
技术支持电话:0371-655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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