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建
婚恋之事,始于欢喜,终于缘分。可一旦感情落幕,彩礼纠葛往往让昔日熟人反目成仇,情理缠绕、心结难开,是最磨人的民生纠纷。
近日,确山法院三里河法庭审理了一起典型的婚约财产纠纷。庭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法官并未就此结案,坚持耐心跟进疏导、判后持续调解,最终成功打动双方当事人,被告当庭现金全额履行完毕,案件全程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真正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缘起婚约,缘尽争执
原告与被告经亲友介绍相识,两个年轻人带着对未来的期许顺利订婚。按照本地婚嫁习俗,原告向被告支付彩礼128000元。可惜缘分浅薄,本案当中,男女二人仅仅完成订婚,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从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相处过程中隔阂渐多,感情无法继续维系,两人最终选择分手,婚约就此解除。婚约结束,本该好聚好散,可彩礼返还问题却让两家人陷入僵持。分手后,双方自行协商处理钱款事宜,被告先后退还彩礼64000元,并将婚嫁五金首饰折价55000元抵扣,两项抵扣完毕后,仍剩余64000元彩礼迟迟未能结清。
双方各有委屈、互不相让。一边觉得已经付出诸多,不愿再退;一边认为婚约未成,理应结清剩余彩礼。一次次沟通无果,矛盾越积越深,无奈之下,原告选择诉至法院。
庭内释法明依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磊考虑到家事纠纷重在化解、贵在和解,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希望以最温和的方式化解矛盾、保全双方情面。但彼时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各自心结较深,谁都不愿让步,调解空间极小,庭审阶段和解最终未能成功。法官向双方释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本案当事人仅仅订婚,没有登记结婚,也未曾共同生活,缔结婚姻的目的已经落空,收受彩礼一方依法应当返还相应彩礼。结合查明的案件事实、款项往来以及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剩余彩礼64000元。
判决不是终点,暖心调解延续温情
一纸判决明确了法律是非,却难以立刻消融人心隔阂。
李磊法官深知:如果一判了之、草草结案,被告若心存抵触、拒不履行,案件必将进入强制执行,原本简单的婚恋纠纷,会变成失信惩戒、邻里诟病,两家人的矛盾也会彻底激化。
“案子判了,但人心的结还没解,我再跟双方好好谈谈。”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李磊没有止步、没有松懈,主动开启判后跟进调解。多次耐心联系双方,一对一答疑释法、细致开导。
法官再次向被告讲明法理:本案双方仅订婚,并未登记结婚,也没有共同生活,按照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返还剩余彩礼于法有据;同时清晰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仅会被强制执行,个人还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得不偿失。同时法官也温情劝慰双方:“感情散了是遗憾,但没必要让矛盾一直纠缠。年轻人好聚好散,放下执念,才是对彼此最好的结局。”
真诚打动人心,当事人当庭主动兑现
一次次耐心沟通、一遍遍情理疏导,法官的真诚与负责,彻底化解了被告的抵触心理。
被告感慨道:“本来心里确实不服气,也不想再退让。但法官一直耐心跟我讲道理、摆情理,没有因为已经判决就不管不问,我真的被打动了,愿意主动履行。”
原告也坦言:“打官司不是为了为难谁,只是想要一个公道。现在对方主动履行,心结彻底解开,我也彻底释怀了。”
为彻底了结纠纷、不留任何隐患,被告主动来到法院,在法庭当庭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足额返还剩余彩礼64000元。
原告现场清点无误,双方签字确认、握手言和。一桩僵持已久的彩礼纠纷,在法官的温情坚守下,圆满画上句号,全程零执行、零信访、零次生矛盾。
小案暖民心,司法有温度
该案从调解未果、依法裁判,到判后持续疏导、促成自动履行,是三里河法庭坚持能动司法、拒绝机械办案的真实写照。司法不仅有定分止争的力度,更有温暖人心的温度。在此也借此案提醒广大群众,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如果仅仅订立婚约而没有登记结婚、也未共同生活,婚约解除后收受彩礼一方应当依法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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