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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是怎样防止分散主义的

时间:2017-12-13 10:00:05|来源:解放日报|点击量:102822

作者: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赵刚印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坚决防止和反对党内的分散主义。分散主义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党中央权威,危害极大。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对分散主义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时刻提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民主革命时期,各根据地受敌人的包围、分割,党的组织网络处于被分割状态,被迫各自独立活动。这一客观条件使得各地党政领导机关有较大的自主权,不同程度地存在分散主义、地方主义倾向。针对这一情况,毛泽东同志强调:“共产党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没有集中,就没有统一的认识、统一的政策、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指挥和统一的行动,革命和建设任务就不可能完成。

为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毛泽东同志提出,要加强党委领导,改变长期固定的“分片包干”“各自为政”的领导方法。要力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调党纪加以克服。1941年2月2日,中央发出指示规定,凡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和对内指示,必须事先请示中央。1942年9月1日,又发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统一工作步调,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1948年解放战争转入战略反攻,迫切要求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时期,中央接二连三发出指示,通过完善制度切实反对党内分散主义。1948年9月20日,毛泽东同志起草《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总结建党以来党内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经验,对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反对党内分散主义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一系列严格的集中统一的措施,为我们党集中全党之力夺取战争胜利、建立全国政权奠定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便于管理地方事务,中央采取了大区制。1953年3月10日,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各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以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要求全党高级干部应遵守五项规定,其中包括“党的团结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的原则,因此必须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

消除分散主义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再次对党内存在的分散主义进行严肃批评,提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中统一,反对分散主义”的要求。同时,还列举了当时党内分散主义的种种表现,包括对党中央闹独立性,只顾局部利益、不顾整体利益,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不坚决执行中央的统一政策,不严格执行国家的统一计划,等等。

改革开放以来,如何既保证中央权威又发挥地方积极性,一直受到关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强调,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任何部门、任何下级组织和党员,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公开地或者变相地进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

如何有效克服分散主义?邓小平同志提出,为了保证改革按照既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避免出现混乱现象,一定要“树立中央的权威”。中央说话一定要算数、管用,不能“各行其是”、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各地要坚决执行中央确定的各项措施,“不但要迅速,而且要很有力”。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了“中央要有权威”的重要思想。

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把党内分散主义的滋生同市场经济发展、党内纪律松弛联系起来。他指出,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反映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人与人关系上来,容易诱发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党内纪律松弛助长了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突出的表现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

胡锦涛同志深刻剖析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随心所欲、自搞一套,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突出问题。他强调,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全局利益,而且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都强调,必须切实反对党内分散主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进一步强调,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可以说,反对和克服分散主义,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领导的应有之义,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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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刘钊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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