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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动互联网终端成消费投诉主渠道

时间:2022-01-20 10:52:50|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点击量:36894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移动互联网终端成为了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式。数据显示,2021年,重庆市消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共登记消费者投诉38476件,占总量的93.37%,同比增长269.7%;通过信函投诉1190件,占总量的2.8%,同比减少32.61%;通过来访投诉1422件,占总量的3.45%,同比减少52.39%。

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组织受理消费投诉的主要方式有热线电话、信函、来访、移动互联网终端。微信、手机APP等移动互联网终端渠道可以实现投诉内容清单化、证明材料图片上传、一次提交全网通办,正成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式。

据谷丹介绍,2021年,重庆消费者投诉总量首次突破4万件,达到41209件,同比增长72.24%。重庆市各级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86.94万元、同比增长108.48%;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977件,加倍赔偿金额11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97.9%、163.1%;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案件2182件;受理川渝跨区域消费投诉521件,解决521件,为川渝两地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9.26万元。

记者了解到,“双减”政策颁布后,校外教育培训类投诉量创历年来新高。2021年,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校外教育培训类投诉3063件,同比增长138.92%,创历年来新高。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虚假宣传,合同问题退款难。针对教育培训服务类群体性投诉、经营者拒绝调解的难题,重庆市消委会出台《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导则》,通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切实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共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10起,其中涉及校外教育培训的消费者集体诉讼6起,支持234名消费者集体诉讼,诉讼标的金额144.32万元。

而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食品类投诉,增幅居首位。2021年,重庆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涉及食品类投诉6888件,占总量的16.71%,同比增长168.22%,是增幅最快的投诉类别。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经营者销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保质期内食品变质,经营者对临期食品管理不严,消费者购买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经营者销售的食品未明码标价,散装食品计量不准等;通过网络购买的食品与网页宣传的成分、含量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或使用绝对化用语。

保险类投诉的调解难度较大。消费者反映的主要有三大问题:保险企业重营销轻服务;故意隐瞒保险产品全面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购买;投诉反馈机制差,导致消费者只能向消委会或行政机关投诉以寻求帮助。由于保险类投诉的专业性较强、调解难度较大,重庆市消委会成立了保险类投诉专业调解机构——重庆市消委会保险行业消费维权监督站调处中心,保险类投诉均移交至该专业机构调解。2021年,保险行业调处中心共受理保险类投诉1376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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