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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发展

时间:2016-03-21 08:33:35|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31100

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高莉 吕航)泌阳县是全国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大力扶持电商企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2015年至2017年三年时间内,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扶持电商企业发展。

鼓励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应用平台。规定凡在本地注册、纳税、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实际网络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将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借助第三方平台发展电子商务。对借助天猫、淘宝、京东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销售该县企业的产品,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4万元、6万元的奖励。

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或电子商务孵化园等电子商务集聚项目。能够为该县网商提供产品展示、运营方案策划、网络创业等综合性服务,入驻电商10家以上,年综合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项目建设管理单位30万元的奖励。

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仓储物流配送园区。对入驻物流配送企业10家以上,日发货量20000件以上,在乡村设立配送服务点的物流园项目,经认定后,给予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示范创建。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电子商务领域开拓性、创造性开展相关业务。对为电子商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奖励。

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扶持政策,对符合多项扶持条件的按最高补助额度给予扶持;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再享受县级同类扶持政策;对存在违法事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含网店),将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追回补贴资金,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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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静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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