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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了

时间:2024-01-08 11:13:54|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4640

全媒体记者 熊丽君 郝科铭

1月8日,记者从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全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了。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ha.gsxt.gov.cn)或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移动端(包括Android版本的App与微信公众号:HNSGSJ),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3年度报告。

企业发现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每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报送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希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驻马店市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了

说明:用户扫描上面的公众号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HNSGSJ并关注,即可进行相应的查询或填报。(编辑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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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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