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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文明诚信 守法经营”诚信企业(商户)评选活动开始

时间:2023-12-05 20:16:4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021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诚信驻马店建设,大力培育守信重诺的社会诚信文化,激励全市企业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提高文明服务意识,营造全市形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驻马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文明诚信、守法经营”诚信企业(商户)评选活动,倡导广大企业(商户)和经营者树立以诚取信,以信取益,以誉取利,讲诚信、守信用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文明诚信、守法经营的标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文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助力现代化驻马店经济发展。

参加评选的企业(商户),均由企业(商户)自愿申报参加评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材料的内容要求必须真实、有效),各县区、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企业(商户)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评选出候选企业(商户),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消费者协会。

“文明诚信、守法经营” 诚信企业(商户)企业

申报条件

1、参加申报的企业(商户),须有两年以上的经营资格,认定时间为2023年度;

2、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依法规范本企业(商户)的经营行为,提供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

3、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设有消费维权专(兼)职机构和工作人员;

4、在同行业中是骨干企业(商户),信誉良好,依法纳税,主动配合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有健全的经营服务机制,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与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宣传服务,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无违法、违规行为;

6、近两年无重大消费者投诉,对投诉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妥善解决;

7、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两年内无违法失信情况,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受过行政处罚;

8、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

9、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类公益活动,重视诚信体系建设。

重要提醒:本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企业具体详情可以咨询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消协组织。

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监督咨询电话:2886315  2812315 (编辑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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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李宗文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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