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社会>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涨了!河南省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

时间:2023-07-12 08:34:59|来源:新华网|点击量:14685

河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次上涨。7月1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此进行部署。

调整范围: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增加1.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每月再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1%计算增加。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各地要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记者 李娜)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252-295172-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驻马店市公安机关招聘600人!今起报名
  • 下一篇:“现代豫剧之父”樊粹庭和他的传人们(之二)发扬樊粹庭精神 努力打造优秀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