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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消协2019年度维权经典案例六:军人酒店住宿受伤 消协介入获赔7000元

时间:2020-03-13 18:19:06|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26520

驻马店广电融媒体消息:2018年10月23日,消费者郭某某到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他是黑龙江某部队的军官,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军分区出差,商谈招收义务兵事宜。10月12日开始入住驻马店市区某酒店,16号上午11时左右,在浴室洗完澡出去的时候玻璃门脱落导致他的手被划伤,随后去驻马店某医院就诊,缝了11针,几天过去了,没有看到酒店解决问题的态度,没有感受到酒店的歉意,他认为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希望驻马店市消协能够帮助他维权。

驻马店市消协投诉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第一时间和酒店取得联系,酒店经理提出,卫生间没有摄像头,无法证明消费者是怎么受伤的,他们也检查过其他客房玻璃,都没有破损现象。驻马店市消协投诉部工作人员提出,按照常理分析,成年人不会故意去碰伤,一般都是由意外造成的,酒店玻璃门没有贴上防爆膜,这很可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在该酒店住宿,酒店方就要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酒店方认识到自身的问题,愿意在驻马店市消协的主持下,协商解决问题。但是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酒店方认为,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他是军人,医疗费用是全免的。消费者说后期还要康复训练,身心和精神都受到伤害。最后在驻马店市消协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酒店经理向郭某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补偿郭某现金7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消费者郭某很满意,对驻马店市消协处理紧急纠纷的能力表示赞赏。驻马店市消协要求酒店经理回去之后,检查全部客房的卫生间,有问题的马上整改,每一个细节都不要放过,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本案为消费者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典型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之规定,消费者到酒店消费,酒店就要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意外发生后,酒店方有诚信意识,第一时间赶到消协办公室,愿意在消协的主持下协商解决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赔偿多少钱的问题,酒店方认为消费者是军人,看病不需要花钱,但是消费者的手受伤后,需要一个康复过程,精神和身心都受到创伤,应该得到合理赔偿。

消费警示:驻马店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入住酒店或进入洗浴中心要小心,尽量不要酒后洗澡,避免滑倒,出现纠纷,保留证据(入住酒店的收据、就医证明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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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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