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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时间:2020-01-04 11:02:35|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92904

驻马店广电融媒体消息:临近春节,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

通告规定:驿城区全区,即辖区内的所有乡镇、办事处行政区域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范围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内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要将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要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禁放烟花爆竹的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各类学校,要做好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公安机关要依法严管。违反通告擅自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配合,做好禁放管理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记者 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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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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