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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开始

时间:2018-11-30 16:02:32|来源:驻马店新闻网|点击量:70266

关于征缴2019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广大参保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规定,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市直城镇职工2018年度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保证待遇的连续性,参保人员需缴纳2019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一)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30元(刷银联卡)。

(二)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31日。逾期不缴者2019年度不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办法:1.改制单位、企业军转干部、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服务大厅缴费(中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南)。

2.财供困难企业、单位整体参保、劳动力市场代发工资的内退人员由单位统一征收交税务部门。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494.00元(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150.08元×60%×5%×12个月)(刷银联卡)。

(二)缴费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31日。逾期不缴者2019年度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三)缴费办法:1.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服务大厅缴费(中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南)。

2.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审批,但尚未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审批手续的,请持《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到市医疗保险处服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人员信息变更,随后到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服务大厅缴费。

三、征收账户

单位全称:河南省驻马店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

账号:

41050174680800000083

开户行:建行驻马店政府新区支行

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收缴大额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缴费方式缴纳,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连续性。

服务热线:驻马店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2851867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2875769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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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丽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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