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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小伙闪婚 损失9万元彩礼

时间:2017-09-11 16:35:43|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34364

【驻马店广视融媒讯】(通讯员 李广涛 潘俊)上蔡县小伙朱某按农村习俗办理婚礼,与同乡姑娘刘某共同生活3个月后分居,想要回16万余元的彩礼款女方不依,经上蔡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审理调解,女方愿意退回彩礼金7万元。

2016年新春,19岁的上蔡县小伙朱某在父母的操持下,与同乡20岁的姑娘刘某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然而,由于朱某和刘某认识时间太短,相互缺乏了解,婚后不久两人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导致分居生活。

当初,朱某为了迎娶刘某先后给予女方家彩礼款16万余元。由于朱某和刘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经不再共同生活,朱某家为此要求女方家返还彩礼款。但是,女方家不同意返还,认为按当地风俗彩礼款不应该退还男方。双方为此多次发生纠纷,朱某家无奈,将刘某及其父母作为被告,向上蔡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上蔡县人民法院杨集法庭受理了此案后,法官们立即展开调解工作,并向女方当事人阐述了《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则应该返还彩礼”。 经过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在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女方家同意退还男方彩礼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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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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