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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遮阳伞柄刺中喉咙身亡 网友:安全比避暑更重要

时间:2016-07-21 10:03:07|来源:大河网|点击量: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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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很多城市的街头,随处可见擅自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或摩托车。资料图片

你的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装有遮阳伞吗?夏季到了,不少人为自己的电动车装上一柄遮阳伞,一则遮阳避暑,二则遮风挡雨。可这小小的遮阳伞竟成致命“凶器”。7月18日上午10时许,广东省湛江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骑摩托车女子在路上行驶,可能因车速较快加风力较大,其车上的遮阳伞被风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折断的伞柄竟直插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医护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女子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关注和热议。

网聚观点

这是血淋淋的教训

大河网网友“药草香”:真是血淋淋的教训!嫌晒的话戴上头盔、穿防晒衣就好啦,何必要安装有安全隐患的伞呢?

@墨远:这事故太可怕了!看来我得把家里电动车的遮阳伞拆了,都是无知惹的祸!

安全比防晒更重要

@苏叶如秋:车上加装遮阳伞,挡了阳光,招来风险;遮阳避暑重要,生命安全更重要!

大河网网友“我一直在这里”:遮阳伞应该算电动车上的附加装置,这种简易装置多半都有安全隐患。怕晒和安全相比,孰轻孰重自己掂量。

遮阳伞损人不利己

大河网网友“机智如我”:给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实在是损人不利己,我曾亲眼看到数起遮阳伞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且也被刮伤过,真该好好整顿,堵住安全漏洞!

大河网网友“清泉鸣石”:之前听说过有规定电动车、摩托车不能装伞的,现在知道原因了,一方面交警要监管,一方面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识。

记者连线

擅自安装遮阳伞违法

对此,郑州市交警六大队警官崔战立表示,擅自给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第1款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一般情况下,安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摩托车都违反了这一规定。同时,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加装遮阳伞,属于私自改动车的结构、构造,也属违法。

崔警官司呼吁,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已安装遮阳伞的车主们应主动将其拆除。

温馨提示

安装遮阳伞四大隐患

网友总结了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四大安全隐患:

1.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重心不稳易导致翻车,特别是在机动车道行驶,更危险。

2.遮阳伞撑起后,一旦发生事故,出于惯性,骑车人极易被遮阳伞刺伤身体、眼睛等部位,对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3.遮阳伞会遮挡视线,使驾驶者看不清楚路况,特别是拐弯或掉头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4.加装遮阳伞,改变了车的原有结构,增大行驶阻力,影响行车稳定性。易导致驾驶人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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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静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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