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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 驻马店工商局实行对失信人信用惩戒

时间:2015-12-14 16:43:4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3293

从12月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12月1日,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朱某某,拟在新设立公司担任监事职务,在录入身份信息时被工商登记注册系统拦截,驻马店市工商局根据相关规定向企业出具了《申请人告知书》。这是市工商局发放的首张失信被执行人告知书,标志着全市工商机关正式实行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

根据《公司法》、《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印发〈“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要求,从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

目前,工商总局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工商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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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朱剑锋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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