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活动>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7月1日起居民楼禁新开改扩建饭店 违规拒改最高罚款10万元

时间:2018-07-05 17:22:0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36225

【驻马店广视融媒讯】(记者 朱丽娟 韩冰)以往,一些市民因为楼上楼下有饭店排放未净化的餐饮油烟而烦恼不已,涉及餐饮油烟投诉数量也一直居高不下。但因缺乏法律依据,居民对违规经营的餐饮单位无可奈何。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随着《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出台,住宅楼和商住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违规并拒不改正的将被关停同时最高罚款10万元。

《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一系列规定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其中对于餐饮服务单位能不能开在住宅楼内、距离多少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中规定:不得在住宅楼(纯住宅)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对于商住楼,如果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对于商住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关停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管道,需要加装的,需征得规划部门、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同时,油烟污染物排放口朝向应避开居民楼,与居民住宅等最小距离不应小于20米。

此外,为更好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健康,现有的餐饮服务场所将逐步与居民住宅楼及商住楼中居住层分离,对居民来说同样值得期待。

另外,相比以往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餐饮油烟防治的一些规定,此次《办法》中对于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治理更加精细,治理范围也进行了扩展。其中,餐饮单位厨房的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应设置集气罩。餐饮单位不得使用各种可燃废物、如劈柴等生物质燃料。小、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高于90%,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高于95%。

以往,有餐饮单位将油烟排向城市地下管道,《办法》中也明确予以禁止,违反者除责令改正、最高罚款5万元外,还将停业整治甚至移送公安。

针对餐饮油烟监管,《办法》第四条规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油烟的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建成区以外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餐饮油烟管理工作。如果市民发现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可以拨打12345投诉。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84-214287-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徐冲冲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7月7日起 驻马店城市形象宣传片将在央视三个频道播出
  • 下一篇:好戏连着看 豫剧《小推车》将于21日晚在工人文化宫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