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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郭集镇 : 全方位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示范乡镇

时间:2016-04-15 10:20:34|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30662

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陈远志 邓敏 吕航)日前,记者来到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蓬勃发展的郭集镇采访。映入眼帘的,到处是蓬勃发展的喜人景象:广袤的农田,麦苗吐翠,油菜花开,平坦的千亩标准烟田一望无际,洋溢着一片喜人景象,到处孕育着新的丰收希望;宽敞的厂房,大型农业机械整齐排列,标志着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蓬勃崛起;自信的笑容,洋溢在社员的心中,写在农场主的脸庞。该镇90余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具特色,装扮着郭集镇全方位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示范乡镇万紫千红的春天。

近年来,郭集镇结合实际,立足现有资源,重规划、建平台、创机制、破瓶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自2014年4月,郭集镇被确定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示范乡镇”试点后,郭集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实际,进一步高标准谋划,开展经营主体培育、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品牌建设、社会化服务等工作,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科学规划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效逐渐凸显

专门特色农产品基地格局初现。全镇规划了11个特色产业区和10个特色产业基地,11个特色产业区为小麦主产区、玉米主产区、花生主产区、烟叶主产区、红薯主产区、瓜果主产区、茶叶主产区、夏南牛主产区、中药材主产区、高粱主产区、农产品交易区;10个特色产业基地为优质小麦基地、优质花生基地、北部中药材基地、罗汉山景区茶叶基地、傅金川优质瓜果基地、龙潭回民万头夏南牛养殖基地、打磨山合作社红樱子高粱基地、南魏庄—西马庄优质烟叶基地、西南部红薯基地、李奎农机合作社一年三熟糯玉米基地。

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迅速。目前,郭集镇已注册6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以打磨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李奎益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龙头,目前入社会员20000余人,带动农户4000多户。以恩长家庭农场为引导,全镇家庭农场已发展到32家。各类专业大户、农业企业、联合社相继出现。目前,全镇烟叶、花生、红薯、玉米种植大户共发展到140家,以小营粉丝厂为首的农业企业12家,联合社3家。

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品牌建设成效凸显。全镇土地流转面积达6万亩,其中规模经营面积5万亩,共有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17名。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规模经营为目标,辐射带动全镇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强化基础    一体化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郭集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农办的精心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筹集资金、抽调得力人员全力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在县农办领导带领下到信阳市平桥区陆庙参观学习先进经验,并重新投入资金26万元,成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服务中心,建造了服务柜台、购买电子屏幕、电脑等办公用品及改造培训学校、整修院内地坪,积极开展经营主体培育、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品牌建设、社会化服务工作,建成集政策咨询、农民培训、土地流转、产权交易、金融服务、征信服务、农业保险、农业补贴、农技与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平台,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培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健全机制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强组织保障机制。成立了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农办及抽调得力人员为成员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研究、精心筹划,全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

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方向,以党的农村政策为依据。着力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社会化程度。

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坚持原则、规范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流转双方首先由土地流转中心提出申请,土地流转中心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对流转土地的四至、面积、权属等进行审查,由土地流出方(或委托村)与流入方签订规范合同,土地流转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并做好档案台账管理工作。

发挥合作社纽带作用机制。依托专业合作社,探索创新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新模式,以“龙头+合作社+农户”为合作型产业化发展新模式。通过龙头带动、合作社拉动,有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订单”生产,农产品产业稳步发展。密切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机制,积极鼓励农品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目前该镇农业专业合作社,已成为推进全镇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进程的生力军。

建立新型主体内部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新型主体内部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企业与农户及农业合作社之间的关系由松散的买卖型向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转变,是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的核心和关键。目前郭集镇建立了相互间共同利益连接体,相互沟通,进行产品交流,达到了资源共享,信息共,在农业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突破瓶颈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争取资金上项目。成立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上级政策的研究,密切关注新政策的出台,真正把政策吃透摸清,找准向上争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握政策机遇。把项目作为向上争取的重要载体,围绕上级政策、产业规划、重点领域谋划生成项目,提高项目针对性、实效性。认真制定每个项目向上争取的工作方案,确定争取资金的规模,理清工作思路。

协调信贷找资金。该镇搭建平台,提供保障,积极协调农业经营体系与银行之间关系,使银行及时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提供资金需求,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项目。整合各项资金和项目等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倾斜,促进农业经营体系快速发展。如打磨山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投入资金对刘庵村进行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已初见成效。

积极协调解决用地等问题。积极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工作在服务“三农”中的重要性。认真宣传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惠民政策,增强农民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认识。聘用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入村调查登记土地流转双方的供求信息,并及时在服务中心公布、受理备案、调处纠纷。按照“政府引导、试点先行、加强管理、加大投入”的思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稳步推进土地健康有序流转。为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进行,以镇农办为主要负责部门,规划土地流转,收集、发布土地供求信息,规范流转程序,评估流转价格,指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搞好土地流转的服务,优化流转外部环境,不断健全流转市场。一是依法规范形式。该镇严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土地转让,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二是依法确保权益。镇法律服务所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镇司法所、经管中心严格承包合同审查,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农民权益不受侵害;建立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流转纠纷。三是依法加强协调。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信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联动机制,重点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非法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四是依法创新机制。强化流转公平制,提升流转透明度,充分保护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资产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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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静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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