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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检察院“隔空”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时间:2020-02-17 09:16:1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6903

驻马店广电融媒体消息:(通讯员 程新青 王玉珺)“我们是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希望你如实回答……”2月14日,在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远程提审室内,检察官正在对羁押在看守所内的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讯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如何做到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精神,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转变办案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强化“三远一网”(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平台运用,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提审等模式办公办案,努力实现办案与疫情防控、安全保障两不误、两促进,提高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水平。

就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利用远程提审办案系统,在该县检察院进行了提审。在泌阳县看守所和第三检察部干警的通力协作配合下,办案检察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了讯问。提审现场,检察官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了远程对话,前方屏幕实时传输画面,通过电脑制作讯问笔录,通过远程办案软件直接打印,看守所值班人员将打印的讯问笔录交嫌疑人确认并签字按手印。

在远程提审过程中,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诉讼权益、生命健康等权利。通过提审讯问,审阅电子卷宗,听取被害人家属意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过法定程序,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王某某做出了批捕决定。

疫情防控期间,泌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提审,既提高了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水平,落实了上级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安全的措施,保障了干警安全,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安全,又做到了防控疫情与办案两不误,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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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丽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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