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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杰荣记河南省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

时间:2016-11-03 11:21:25|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44720

【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海涛 万茹)她是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光阴流转不改忠诚为党的信念,青春无悔不变司法为民的执着,她每到一个岗位总能创造奇迹。2015年她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女干警”。她,就是日前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的平舆县法院法官陈杰。

陈杰同志自1994年进入平舆县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秉承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把当事人当亲人,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明白的语言辨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在她任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庭长时,连续4年被市评为“三优法庭”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法官们忠诚履职,公正廉洁办案,关爱人民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可喜的业绩,陈杰的事迹在人民日报上整版刊登,被誉为法庭里的好官,每年审理案件300件左右,案件审结率100%,创造了连续五年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的奇迹。

2014年,陈杰调任县法院执行局后,他带领全局同志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打击力度,铁腕惩治“老赖”,创造性的开展夜袭“老赖”活动,压缩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空间,以高压促执行,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执结了一批“老案”、“难案”、“骨头案”,今年来执结案件1006件,执结标的额8910万元,司法拘留87人,最大程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使法律尊严得到维护。

工作22年来,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办案能手”、“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巾帼标兵”、“人民满意的好法官”、“驻马店市十优女法官”、“驻马店市十佳法庭庭长”、“三八”红旗手、“河南省法院调解活动先进个人”、 “全省最美基层女干警”,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今年又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一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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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静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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