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广视网讯】(通讯员 张润东 张华)马元,男,47岁,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汝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马元(左一)
马元同志自1990年入警以来,一直战斗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无论是在派出所、预审股、巡警大队、还是治安大队,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人民警察的责任和使命,身先士卒,带头苦干,不求名利,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无怨无悔。用自己满腔的热血和行动谱写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忠诚;用自己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汗水诠释着公安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怀。2002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3年、2004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2004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1995年、1996年、2004年、2015年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
除 害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人民警察的天职,马元始终把打击犯罪放在其工作的首位。他曾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当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时,不能为老百姓办事,就是不称职、不合格,要做就做最好”。在2015年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中,马元带领全队人员主动出击,深入调查取证,摸排线索,发现汝南县古塔街道办事处居民岳某有重大盗窃作案嫌疑。经过多日蹲点,风餐露宿,最终在5月22日将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岳某、王某某等人抓获归案。经审讯,岳某交代自2014年10月,就伙同王某某疯狂作案40余起,连续盗窃电动车40辆,电瓶180余块。马元对上述案件逐一查证落实,为受害人追回电动车二十余辆。当马元将追回的电动车发还给汝宁镇刘某等人时,刘某感动得热泪盈眶。
2013年11月至12月,诈骗犯罪嫌疑人张玉发自称是国家扶贫办领导,以帮助时任某县的常务副县长邢某提拔升职为由,先后两次要求邢某汇去300万元活动经费,均由驻马店一家企业代为汇款。该案于2015年7月13日,由驻马店市公安局指定汝南县公安局管辖,县局党委经过研究决定交给马元负责侦办。接到任务后,马元立即带领办案民警开展侦查工作,先后多次到郑州、北京、上海等地开展调查取证和组织抓捕工作。2015年8月9日,在上海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将张某发抓获归案,追回赃款100多万元。
2015年1月初,接群众举报:汝南县和孝镇居民田某某有吸毒嫌疑,而且该人交往比较复杂。为此,马元带领办案民警对田某某的有关情况分析研判后,采用蹲点守候的办法终于摸清了田某某的行踪和交往人员。2015年1月11日,马元果断出击,将潜回家中的田某某一举抓获,并连夜突审,扩大战果,连续抓获吸毒人员沈某、黄某某、李某等三人。
2016年2月28日,汝南县汝宁镇温泉小区冯某等人聚众赌博被群众举报。马元立即带领治安大队民警赶到赌博窝点。当场控制20名涉赌人员,收缴赌资10余万元,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13人,强制戒毒3人。自2013年以来,马元带队共打掉赌博团伙12个,收缴赌资300多万元,刑拘21人,治安拘留78人,强制戒毒9人。
马元(左一)
正 义
“敢于碰硬,敢打硬仗,敢于担当”是马元的秉性,对一些其他人不敢接手的疑难案件,他敢接。马元说:“我只要公开公正的执法,不徇私情,只要心中装有正义,装有百姓,就能把一个案件办成铁案”。
2015年2月12日18时许,在汝南县官庄乡申某电动车门店前发生一起因纠纷而引起的打群架案件。由于汝南县派出所没有及时对案件进行处理,造成受害人申某多次上访。局党委交给马元调查处理此案。接到任务后,马元认真阅卷发现有以下问题:2015年2月12日案发后,官庄派出所仅对部分当事人开展调查,直至2015年11月份也未对涉案人员王某等7人进行调查取证。案件既没有申请延期、也没有按期处理、同时卷内缺少鉴定委托和现场处置材料,现场勘查检查工作记录不规范,未反映出损坏的物品及作案工具等漏洞较多。
马元通过广泛收集证据、核实证据,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实,并于2015年11月10日对该案涉案人员6人全部进行传唤,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心进行处理,上访人也随即停访息诉。据计,自2013年以来,马元共成功办理各类疑难案件18起,化解矛盾纠纷16起,停访息诉36起20人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13件(封)。
在公安局内部,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虽然官不大,但有一定的权力。但马元认为,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人民给的权力谋私利,做权钱交易,应当公正廉洁从警,清白诚实做人。
2014年4月11日1 8时许,汝南县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民警在汝南县老城关镇名店街楼下动漫城当场查获罗某为赌博人员提供服务。为扩大战果,县公安局将此案交治安大队侦办。后经马元带人调查取证,核实罗某等人合伙从2014年初就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渔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罗某家属托人多次找到马元,拿出5000元人民币,要求马元对罗某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理。马元当即拒绝了罗某家属的贿赂,后将涉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罗某刑事拘留。
2014年9月29日,马元配合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汝南县张楼乡张楼街杜某的烩面馆进行检查,发现杜某的丈夫孔某正用松香褪猪毛,引起了马元的关注,遂对其生产的熟卤肉、生猪蹄、松香进行抽样提取。后经检测,杜某使用的原料明显存在有安全问题。孔某得知涉嫌犯罪后,托马元的表哥找到马元说情,让从轻处理。马元断然拒绝,最后依法将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孔某刑事拘留。在打击食品犯罪,确保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马元共参与抽样送检各种食品检材1500余份,立案侦查食品犯罪案件150起,带破各类刑事案件107起,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
为了从警的誓言、为了社会的安定、为了百姓的幸福,马元用一言一行,用警察的忠诚书写无悔的人生。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43115-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