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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电单车小额纠纷频发 专家建议 明确平台责任 畅通维权渠道

时间:2026-02-02 16:47:40|来源:法治日报|点击量:333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近年来,共享单车及共享电单车以其便捷、经济的特点,逐渐成为城市居民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行业规模快速扩张,车辆故障引发的消费纠纷与安全事故也开始逐渐增加。

记者梳理多起案例发现,从超额扣费等小额纠纷,到车辆缺陷致伤导致的安全事故,背后折射出用户与平台权责边界模糊、维权机制亟待完善的现实。

对此,受访专家表示,平台对车辆的质量安全负有法定责任,对用户同样负有相应合同义务,是相关纠纷的首要责任主体。

系统延迟超额计费

小额维权屡遭敷衍

“扫码开锁不到1分钟,车没动却被扣了10.8元”“明明还了车,系统却显示超时计费,要被扣除17元”……类似的扣费争议,在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的使用过程中并不鲜见。

记者采访发现,因车辆故障或系统问题导致的超额计费、无故扣费,已成为共享出行领域常见的纠纷类型。纠纷中的涉事金额大多较小,往往让消费者陷入“损失不大,维权成本更高”的尴尬境地。

2025年6月,广东的王先生在未实际开锁的情况下,被某共享单车平台自动扣除10.8元,他以“车辆未使用”为由向平台申诉,却被平台以“系统记录正常”为由拒绝退款。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2025年6月,北京的李女士在某次骑行后发现,原本骑行10分钟,应扣除2元的订单,竟显示骑行时间为63分钟,而自己也因此被扣除了17元。为此,李女士连续3天联系客服,但均未得到回应,直到她投诉至12345热线,平台才承认是系统延迟导致计费错误。

记者注意到,此类纠纷中,平台往往以“系统数据不可篡改”等为由推卸责任,用户被无故扣除的费用多在几元至十几元不等,但维权却需耗费数小时甚至数天。

“为几元钱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很多人会觉得‘不值得’因而选择放弃,但平台就是抓住用户的这种心理,才一直敷衍。”天津的吴先生直言。

他告诉记者,2025年1月,自己在使用共享电单车时遭遇刹车故障,客服以“订单已关闭”为由,拒绝退还18元骑行费,他拨打客服电话多次,加之监管部门介入,最终才获得退款,这一过程前后耗时一个多月。

记者查阅多家共享电车、共享电单车平台的用户协议发现,多家平台在条款中注明“系统记录为唯一计费依据”,却未明确系统故障时的责任归属,而这样的用户协议往往成为平台规避责任的依据。

车辆缺陷引发事故

损失远超赔偿金额

相较于小额的扣费争议,车辆故障导致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更令消费者防不胜防。

2025年6月,河北的张女士在骑行共享电单车时因车辆故障摔倒,全身多处擦伤,加上手机和衣物损坏,损失共计1200元。但她提出赔偿时,却被平台要求必须提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彼时张女士因受伤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指定医院,客服便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张女士随后投诉至12315平台,才获得了相应赔偿。

记者梳理相关新闻及案例后发现,在因刹车失灵等车辆缺陷导致的事故中,一些平台的处理态度往往较为消极。部分案例中,平台赔偿金额与用户实际损失相差悬殊。

2025年9月,天津的孟女士骑行共享电单车时,车轮突然“抱死”(指在制动时,车轮因刹车系统故障等原因停止转动,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车辆失控),导致其左手大拇指关节软组织挫伤。

孟女士自行就医后联系客服,得到的回复却是“平台仅协助联系就医渠道”,拒绝退还十余元骑行费。她投诉至12345热线,平台才将骑行费退还,但并未就刹车故障进行道歉,也未对医疗费用进行赔偿。

类似问题不在少数。2025年5月,北京的厉先生在骑行共享单车时,车座突然向后倾斜,突发故障导致其韧带拉伤、膝盖摔伤。厉先生要求平台提供该车辆的检修记录,平台却以“数据保密”为由拒绝,提出愿意补偿100元。而仅医药费这一项,厉先生就花费近3000元。

厉先生愤而投诉至消费者热线,最终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下获赔,但平台始终未承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明确平台权责边界

构建多元维权体系

针对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纠纷频发的现状,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文明指出,运营平台作为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的所有者、出租者与管理者,对车辆质量与安全性能负有法定责任。

“若因未定期检修、保养导致故障,平台必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故障源于产品缺陷,则最终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但平台需先行赔付。”杨文明说。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补充道:“用户扫码用车,即与平台建立了服务合同,平台有义务提供可正常使用和归还的车辆。”她指出,无法还车导致超额计费的情况属于平台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无条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赔偿用户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采访中,受访专家均对证据留存的重要性进行强调。

马丽红表示,对于扣费纠纷,用户一方需留存扣费记录、骑行轨迹、故障提示、客服沟通记录;如涉及人身伤害,还需保留医疗记录、费用票据和与平台的交涉记录。她特别提醒,部分平台可能会对用户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进行自动清理,用户需及时保存相关证据。

杨文明建议,事故发生后,骑车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通过拍照、录像记录事故现场、车辆故障部位、自身伤势等关键信息。对于争议较大的事故,则可以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车辆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在维权渠道方面,杨文明提出阶梯式解决的维权建议,即先通过平台申诉渠道协商,未果则可拨打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进行投诉,或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通过小额诉讼程序起诉。

杨文明还建议,对于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现存的故障车较多的情况,平台可建立“一键报障”渠道,确保用户及时反馈问题,同时安排运维人员加强巡查;同时,可借助技术手段,对车辆中刹车失灵、电池异常等潜在故障进行实时识别;相关部门可通过出台相关规范,明确共享车辆报废年限等刚性要求。

对于一些用户因纠纷额度小、维权成本高而放弃维权的情况,两位专家均表达了各自看法。“每一次‘息事宁人’,都是对违约行为的纵容。”杨文明强调,12315等热线投诉处理均不收取费用,且响应时间通常在7个工作日内,实际维权成本远低于消费者预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这一权利不受金额多少影响,即使损失较小,也可通过投诉推动平台规范服务,从长远来看,这其实正是维护和提升用户权益的必要之举。”马丽红指出,唯有明确平台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畅通维权渠道,才能让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真正回归“便民”初心,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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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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