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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清明焚烧祭品 不慎失火毁林被判刑

时间:2016-04-18 15:18:32|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23510

驻马店广视网讯】(记者 朱剑锋 通讯员 方光璞)祭奠亲人,寄托哀思,本是人之常情,但在焚烧祭品时应多谨慎,切莫大意引发火灾,导致他人经济受损,自己也可能会有牢狱之灾。近日,确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祭祀亲人诱发火灾引发的失火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徐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4年4月2日,被告人徐来在给其父亲和祖父上坟烧纸时引起火灾,经薄山林场林业技术工程师鉴定,徐来烧纸引发驻马店市薄山林场一林区过火面积为58.3亩。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来由于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58.3亩,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被告人徐来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来犯罪情节较轻,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清明节人们上坟扫墓时因为传统习俗大多会选择燃烧纸钱,这些纸钱产生的火星一旦落入树枝杂草中,借助风势很容易蔓延开来,会引发山林火灾。在此法官提醒大家清明烧纸需谨慎,莫毁了林触了刑,也可以用鲜花代理烧纸、种植纪念树等方式缅怀亲人。呼吁大家文明、低碳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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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平筠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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