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刑事案件矛盾纠纷

时间:2024-04-16 09:10:40|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881

全媒体记者 彭建

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1起可以调解的案件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坚持简案不简办,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刑事案件矛盾纠纷

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与被害人王某因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时,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当事人的矛盾点与需求点,发现双方都有和解意愿,随即组织侦查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进行面对面调解,从法、理、情三个方面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刘某某主动承认错误并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随后,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就调解成功的刑事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日常行为表现、社会危害性、认罪认罚等情况进行说明。参会人员对案件进行了讨论并各自发表意见,承办检察官提出对刘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案件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听证人员也表示认可。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简案组自2024年初成立以来,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探索刑事案件和解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总结高质效办理案件的经验,提高办案质效,以刑事和解促进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真正以能动司法化解社会矛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编辑 李宗文)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319550-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李宗文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平舆县公安局:“警”急2小时 民警找回“走失”儿童!
  • 下一篇:预付式消费“退款难”?新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