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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呼吁:加快完善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立法

时间:2024-03-13 07:55:48|来源:央广网|点击量:1229

央广网北京3月12日消息(记者牛谷月)3月12日,中消协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呼吁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

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预先向经营者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经营者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模式。根据经营者是否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卡作为凭证,预付式消费可分为预付卡消费和无卡式预付消费两种。

在预付式消费的模式中,消费者通过一次性预先付费,能换取经营者较大幅度的减价让利或折扣优惠等,而经营者则可通过此种方式,快速回笼资金,满足其资金周转、稳定客源、增强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等需求。但是消费者承担的付款义务具有一次性和先履行性,经营者所承担的义务具有持续性和滞后性,消费者权利的实现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而经营者的信用是决定该消费模式能否存续的重要基础。

中消协表示,从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的投诉、诉讼及相关情况报道来看,该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问题是:经营者违规办卡且拒绝开具消费凭证,经营者服务承诺兑现差及变相涨价,消费者办卡容易退费难,经营者跑路消费者挽回损失难,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此外,中消协指出,我国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保护还存在一些与其他消费者保护领域共性的问题,如经营者诱导消费者订立合同侵害其知情权、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或侵犯其隐私权、利用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等。

2023年,我国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了新进展:在立法保护方面,山西、深圳等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预付式经营者行为、预收资金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山东聊城对单用途预付卡经营者强化公告、通知义务,为推动国家层面相关立法或修订完善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在行政保护方面,教育部等六部门落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要求,北京、上海、江苏、贵州、青海西宁市、湖北恩施州等地加大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的管理,通报典型案例,探索源头治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对预付式消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在司法保护方面,人民法院加大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领域预付式消费案件审理,近九成案件消费者胜诉,有效维护了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在社会保护方面,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协组织高度重视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受理解决预付式消费群体投诉,发布相关投诉和舆情热点分析报告,联合有关部门打造资金监管平台,开展提升信用水平专项行动,在维护预付式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认为,预付款项具有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有赖于经营者的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亟须吸纳各地成功经验,从国家层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完善预付式消费相关立法,细化各环节规定,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二是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推动联合整治,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三是加大预付式消费司法救济力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四是重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预付式消费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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