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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芯华:“检察长贡献奖”背后的故事

时间:2023-12-07 11:29:26|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23772

全媒体记者 侯恩世 彭建 通讯员 杨凯

从轻微案件中体察小案背后的大民生,传递的是‘止于至善’的司法理念,汇聚的是‘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

这是全市检察机关第三季度业务工作讲评会上,主持人宣读的颁奖词,也是张芯华今年第二次站在同一领奖台上,接受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军向其颁发的“检察长贡献奖”。

张芯华:“检察长贡献奖”背后的故事

一个年过五旬的基层老检察官,缘何频频获得“检察长贡献奖”殊荣?带着疑问,近日,记者走近了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芯华。

“2021年以来,新蔡县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激增,大量行政处罚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张芯华说,“由于缺乏明确的司法解释,案件诉讼中,存在对禁用工具、禁渔区和禁渔期的认定、理解不规范、不统一等突出问题,既浪费了司法资源,也严重影响办案质效,引发群众不满。”

强烈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促使张芯华投入到对该类案件的深入调查研究中。“单位指派我联系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并多次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梳理出关键问题所在:即捕捞工具的正确分类和禁用工具的准确认定。”张芯华认为,案件办理质效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推进诉源治理。

2022年8月4日,一份承载着新蔡县检察院为民情怀的检察建议书送达该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该检察建议书详细介绍了新蔡县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基本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三项建议:一是准确掌握执法标准,加强对认定意见的审核把关;二是及时主动向主管上级请示,厘清模糊认识;三是注重打防结合,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检察建议依法明确了“禁用工具”的认定、禁渔期、禁渔区的关系,厘清了罪与非罪的界线。检察建议发出后,该行政主管部门极为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整改,对执法文书、卷宗进行“回头看”,对该类案件开展专项治理,对部分案件重新出具了认定意见。

“整改之后,该行政主管部门未再有错误认定为禁用工具、错误移交刑事案件等类似现象发生。”张芯华说,他据此撰写的《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调查报告》被《公民与法》全文刊发,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张芯华因此获得了第一个“检察长贡献奖”。

“办好案件是对检察官的基本要求,通过办案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进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才是检察官的价值追求。”谈及下一步目标,张芯华信心满满。

为进一步提升类案治理监督的效果,张芯华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同类案件进行细致地排查,发现有几起立案侦查但长期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线索。2023年5月20日,侦查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从个案中发现监督线索,从类案中推动诉源治理,爱动脑劲的张芯华总是能够在寻常案件中发现监督线索,提出监督建议。通过专项监督,检察机关法定不起诉4件6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0件12人。2023年8月,张芯华总结的《杜某甲、杜某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河南省检察院作为第十七批典型案例发布。2023年11月,张芯华再次获得“检察长贡献奖”。

民生小案,写好结合文章;萤火微光,亦可烛照旷野。张芯华正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书写属于他自己的精彩人生。(编辑 李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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