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打电诈,有“法”,为何还要“惩戒”?

时间:2023-11-14 11:06:01|来源:央视新闻|点击量:42495

网络诈骗的综合治理,一直在持续推进。11月13日,公安部会同其他主管部门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为什么要采取联合惩戒的措施?惩戒对象是谁?惩戒办法如何落地?《新闻1+1》邀请公安部刑侦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指导处处长张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王晓伟,共同关注:打电诈,有“法”,为何还要“惩戒”?

打击电诈,有法律为何还要再进行惩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王晓伟:从近年来的反诈实践来看,涉“两卡”(电话卡和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是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次《惩戒办法》的出台,既要对因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进行惩戒,也要对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网络账户、互联网账户、支付账户等行为,但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人员进行惩戒,应该说针对性是很强的。一方面加强了对涉诈群体的惩处力度,另一方面也是对社会公众进行了警示教育,因为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一些相关行为是给诈骗分子在提供帮助,会涉嫌到违法犯罪。通过《惩戒办法》的出台,把相关的惩戒目标兑现的一些行为,能够向社会公众去进行公布,也是起到了一个警示教育的作用,推动了源头治理。

惩戒措施对于打击电诈是否会操作性不强?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王晓伟:应该不会。因为目前电信网络诈骗的整体形势应该说还是比较严峻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对于包括惩戒措施在内的反诈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的相关部门一定是在强力地去进行推进的。而且大家也看到,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直都是在进行严厉打击,而且对于本次惩戒办法所针对的这些对象,尤其是涉“两卡”(银行卡和电话卡)的这些违法犯罪,也是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的重要源头之一,因此应该会进行长期的惩戒。

办法在将来实施中如何确保有效落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王晓伟:惩戒应该说一方面是为了惩治这些违法犯罪人员,另外一方面是为了警示教育社会公众,为了让惩戒的效果能够保证实现,就一定要严格按照惩戒办法的相关规定去做到依法认定、过惩相当和动态管理,对相关的人员做到分类分级的认定。另外一方面,惩戒的实现需要相关部门的协同,尤其是公安、工信和银行相关部门,应该要建立信息推送机制和结果反馈机制,对于认定的对象要及时将相关措施去落地进行惩戒。那么对于到期的或者是通过申诉解除的,也应该及时予以解除,保证惩戒办法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304648-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刘洁琼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缅北果敢自治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重要头目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
  • 下一篇:被犬咬伤女童家属筹款两百万元后争议频发 个人求助筹款应该如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