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对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时间:2021-01-20 17:04:01|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61002

驻马店广电融媒体记者 武帅

近日,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对一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提醒机动车主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安全氛围。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对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2021年1月9日,车牌号: 豫Q8***7货车行驶至驿城大道时,因驾驶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不达标,被驿城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对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2021年1月14日,驿城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豫Q9**70车辆在薄山路与雪松路交叉口南100米处逆向行驶。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对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接到举报后,驿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举报视频进行核实。通过视频查询到车牌号后电话联系上车主,并将其口头传唤到驿城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驾驶员表示当时因急于上班,就没有注意交通规则,一时疏忽才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下次一定注意。民警告知其逆向行驶不仅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还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教育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以此为戒,保证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同时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了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扣三分的处罚。驿城交警大队提示广大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要逆向行驶,一定要各行其道,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2021年1月16日下午,车牌号为豫Q**985的中型普通客车因驾驶员未系安全带被乐山路与雪松路交叉口民警依法查处。

2021年1月19日上午,车牌号为豫Q6***8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雪松路与乐山路交叉口时,因车辆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被驿城交警大队民警依法进行查处,随后民警对他进行教育并依规进行处罚。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对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2021年1月19日下午,一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行驶至雪松路与乐山路交叉口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驿城交警大队民警依法进行查处。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驿城大队对一批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2021年1月19日下午,一名男子骑电动三轮车违反规定带一名成年人和一名未成年人,在雪松路被驿城交警大队民警依法进行查处,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驾驶人进行深刻的宣传教育。

驿城大队民警提醒广大车主,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共同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安全氛围。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124-259604-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引以为戒!违反规定使用明火被拘留!
  • 下一篇:为哄父母开心 男子伪造200万元存单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