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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3名包工头被判刑

时间:2015-05-08 15:42:19|来源:驻马店网|点击量:2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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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赖”在庭审现场。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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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庭审现场。资料图

“听说法官要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俺很好奇,就过来听听。”4月27日上午,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没开庭前,法院门口已经聚集了十几名农民工,现场一位戴安全帽的农民工兄弟说。

庭审中,包工头张建向平日为他打工的农民工忏悔道:“对不起,我会立即想法把钱还你们的。”

法院当庭宣判,张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成立,获刑1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欠工钱还要坐牢?今后再碰到包工头恶意欠薪,我们就知道怎么做了。”农民工对这一判决感到很意外。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了恶意欠薪入刑。恶意欠薪入刑和它同一天“出生”的醉驾入刑相比,显得低调很多。

到今年的5月1日,恶意欠薪入刑已实施4周年。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包括张建在内,我市共有13名包工头因恶意欠薪被判刑。

包工头玩“人间蒸发”

4月27日上午9时30分,走上法庭,张建显得有些惊讶,因为他看到很多以前跟着他干活的农民工兄弟。

庭审现场,张建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罪名有异议:“我没有拒不支付工资的情节。”

公诉人问:“工程结束后,你是否拖欠工人工资?劳动部门是否找你谈过话?找你谈话后你是否还拖欠?”张建这时才承认自己有拖欠行为。

庭审主要就张建是否具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节展开辩论。

公诉人说,警方经过调查,掌握了大量证人证言,证实2013年7月,张建卖掉房子、更换手机号码,偷偷离开驻马店到开封打工。

“电话打不通,到工地找不到人。”听完庭审的一名农民工不住地叹气,“如果他能及时支付我们的工资,还会有今天吗?”

记者了解到,张建是泌阳县人,2010年12月,他承揽了河南省一建筑工程公司的2栋房产项目以及车库水电项目,并先后让几十名农民工施工。

因张建管理不善,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2012年8月,张建与公司项目部中止了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款基本结清。2012年9月,因张建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这几十名农民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要求张建支付拖欠他们的工资15万余元。

“接到投诉后,我们多次督促张建,要求他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向张建下达了限期改正责令书,张建本人也写出了书面还款保证书。”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秦川说,“张建支付部分工人工资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截至案发,张建仍然拖欠35名工人工资共计5万多元。

在证人、证言、结算清单等证据面前,法院当庭宣判,张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成立,获刑1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截至目前  因恶意欠薪我市13人获刑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仅是民事违约,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4月28日,负责该案的驿城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胡艳梅说,“这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胡艳梅介绍,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了恶意欠薪入刑。2012年12月19日,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此案吸引了中央及地方40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这是恶意欠薪入刑后,我市审理的首例欠薪案件。”胡艳梅说,该案的涉案人员刘某是汝南县人。2011年,郑州某劳务公司将其承包工程转包给刘某,刘某带领14名农民工施工。工程结束后,郑州某劳务公司支付刘某30余万元劳务费。刘某向工人支付部分劳务费后便杳无音信,躲避讨薪农民工。

随后,农民工向市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责令刘某限期向工人发放工资,但他拒不支付。劳动部门将此案移交警方立案侦查,警方于2012年5月31日将刘某抓获。

“以前老板也欠我的工钱,谁知道现在是犯罪啊……”在庭审中,刘某当庭认罪、悔罪。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面对判决,现场农民工代表认为,刘某拿着他们的工资大肆挥霍,甚至在外面包养情人,应该惩罚他,让他长些记性。

“ 此案公开宣判后,农民工代表还特意给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信上写着‘过去欠钱是大爷,求人给钱好话说尽;现在欠钱是罪人,该给不给法院判刑’。”胡艳梅颇有感触地说:“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切身感受到农民工讨薪的艰难,所以,恶意欠薪带坏了社会风气,依法打击恶意欠薪,不仅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有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为帮助农民工讨薪,驿城区人民法院每年岁末年初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凡是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驿城区人民法院当即立案审理。

截至目前,驿城区人民法院已审理了包括刘某、张建在内的7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走在河南省审判系统的前列。全市法院已审理13起恶意欠薪案件,13人获刑。

建筑领域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灾区”

为何建筑领域拖欠工资问题严重?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共发生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53件,占全部违法案件的59%,建筑领域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灾区”。

“造成欠薪的根源,主要是工程款不按时足额拨付以及建筑施工领域不规范。”昨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钟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钟严分析,我市建筑工程是以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为主。这些项目具有工程量大、结构复杂、配套设施多、工期长等特点。建筑市场普遍存在低价竞标、垫资承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等问题,没有用工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包工头大量存在,造成用工主体不明,工资支付责任不清,出现承包亏损时,农民工工资往往很难及时兑现。

此外,建筑行业承建商垫资施工等行业潜规则已成惯例,大量的垫资给承建商带来了沉重负担,承建商转而将这些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分包承建商,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为防止拖欠工资,国家规定建筑单位在施工前要缴纳一定的垫付工程款,施工过程中不允许分包。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建筑企业普遍存在违法转包、层层分包现象。一旦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用工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包工头,出了问题不是一推再推,就是逃之夭夭,进而出现恶意欠薪现象。

恶意欠薪入刑的当下,为什么还有包工头敢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呢?“关键是一些包工头和单位藐视法律,相关部门在查处、执行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实质上这些恶意欠薪者足额补发工资后就没事了。”钟严说,处理欠薪问题至少要涉及4个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只有这几个部门联动才有可能在最快的时间内让恶意欠薪者受到惩罚。

多部门联手  严惩恶意欠薪者

每年底,农民工“讨薪潮”都会涌现。重复的话题、雷同的剧情年年上演,甚至让人感到新闻疲劳,只是在你亲身经历或者参与庭审时,才会被农民工的辛酸击中。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为帮助农民工讨薪,我市相关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

2013年,市人社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对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及时将有关案件情况通报。

去年11月,我市人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去年12月底,我市又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该规定不仅增强了法律、司法解释的可操作性,还有利于司法部门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分子的刑事追究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处长刘耀强说。

“这些规定的出台,无疑加大了恶意欠薪的风险成本。”刘耀强说,以前,老板总认为欠薪无非是欠债还钱的问题,到了年终,能躲则躲,实在躲不过去大不了还一点儿。这种想法错了。现在对恶意欠薪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恶意欠薪必然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此外,相关部门提醒,工资被恶意拖欠时,农民工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只有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包工头才会有所顾忌,才能减少或杜绝恶意拖欠工资的不法行为。

但愿不久的将来,讨薪不再成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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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平筠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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