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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安局、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出公告,打击烟叶收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时间:2014-09-25 17:55:35|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36270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告》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好国家利益、烟农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现,现就举报、查处烟叶收购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范围

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下列活动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您予以监督:

(一)未经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点收购烟叶;

(二)不按照合同收购规定收购区域外烟叶;

(三)利用虚假合同收购外地烟叶;

(四)内外勾结、倒买倒卖烟叶;

(五)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

(六)压级压秤、提级调拨,谋取私利;

(七)弄虚作假、虚开发票;

(八)烟叶收购中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二、投诉举报途径

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组成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按照职权范围查处烟叶收购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您发现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联合执法办公室举报。对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奖励。

三、举报电话

联合执法办公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话为您24小时开通。

举报电话:0396—12313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          驻马店市公安局

 驻马店市烟草专卖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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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建豪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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