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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产品贸易部招商公告

时间:2022-08-14 10:30:06|来源:第二十五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产品贸易部|点击量:125322

由农业农村部、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22年9月6日至8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举办。9月6日至10日在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设置产品贸易区,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国际标准展位158个。现将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对象

1.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

2.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3.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4.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本展区不接受贸易型、流通类企业报名参展。

二、报名材料

1.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合法的许可类资质证明。

2.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在报名时需提供市级以上部门命名的证书或文件。

3.展会期间在展区现场销售人员身份证信息、1寸免冠照片。

参展资格审查通过后,每个标准展位收取参展单位展位费2000元(不退)、产品质量保证金3000元。参展期间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撤展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3000元保证金。

报到时,参展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不得参会。

三、管理要求

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在展会期间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的放心、喝的放心,参展商在展会期间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参展商在展区内仅允许销售本单位自己生产的产品,严禁销售非本单位生产的产品,严禁私自转让展位。

2.参展商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参展商证,且“人证一致”方可在展区从事销售工作。

3.严禁销售药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食品化妆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标签标识不合规产品、需使用明火和明火演示的产品。

4.严禁销售无标签、无生产许可、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5.严禁销售标签上没有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或限用日期、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参展商违犯以上要求中的任意一项,主办方将立即扣押参展商品、收回展位、没收产品质量保证金、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证件公示

展会期间,参展单位需在展区醒目位置公示以下证件:

1.国内外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示《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其它合法的许可类资质证明。

2.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公示《营业执照》和市级以上部门命名的证书或文件。

以上证件是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五、展销时间

1.布展时间:9月3—4日。参展商务于9月4日18:00前布展完毕。逾期视为放弃参展,主办方将收回展位。9月5日上午10:00,所有参展商在展区接受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

2.展销时间:9月6日至10日,每天早9:00—晚18:00。

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踊跃报名参展。

未明事项,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张程鹏 陈典典

电 话:16639628656 18739618933

传 真:0396-2912209

邮 箱:nqhcpmyb@126.com

地 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342号(文明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市农业农村局515房间)。

第二十五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产品贸易部

202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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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张雪凝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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