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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化纠纷 业主物业达双赢

时间:2023-12-23 09:28:1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197269

全媒体记者 朱剑锋 通讯员 李凯 杨培

“刘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帮助我们小区解决了困扰三年的难题。”12月21日上午,平舆县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刘某、马某、姚某拿着一面写有“庭前调解化纠纷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锦旗来到平舆县人民法院,送给该院民二庭法官刘晓。三位当事人灿烂的笑容,与之前的愁容满面形成了鲜明对比,也让刘晓法官感受到了他们的那份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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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驻马店市某物业公司和平舆县某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物业服务。2021年2月2日,该小区业委会以案涉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物业费过高等为由,以单方通告的方式解除合同。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将小区业委会起诉至法院。三年期间,物业公司与小区业委会屡次对簿公堂,双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晓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询问事实原委。考虑到该案件涉及当事人众多,矛盾已积压三年,双方沟通不畅,对抗性明显,若是简单判决结案,可能会引发再审、甚至群体信访等情况。基于此,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兼顾双方共同利益,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12月20日,在平舆法院调解室,承办法官围绕当前的症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承办法官反复耐心调解下,刘某、马某、姚某等六人了解到了相关法律规定,认识到自己的问题,物业公司也放弃追讨损失,主动向法院请求撤诉,并承诺以后会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协议,达到了双赢的结果。至此,该起小区业主与物业积压三年的矛盾积怨就此化解。(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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