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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一幼儿园违规使用面包车充当校车并超载后续报道

时间:2017-03-10 09:29:50|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32542

【驻马店广视网讯】(记者 武帅 建豪)3月2日,驻马店广视网以《西平县一村级幼儿园面包车充当校车还超载》为题,对西平县专探乡谢庄村小星星幼儿园无视国家规定,使用改装过的小型面包汽车接送学生,且超员严重进行了报道。

3月8日,驻马店广视网记者分别来到西平县教育体育局、西平县交警大队对事情处理情况进行了回访。当日,记者首先来到西平县教育体育局,在办公室人员的指引下,我们见到了教体局一位姓罗的副局长,在听完记者的来意后,罗局长电话联系了教体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黄秀成,黄局长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教体局从年后便开始了全县校车安全运行大普查,当记者问道:为何一直没有发现谢庄幼儿园这个问题呢?黄局长在电话里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让工作人员送来了一份《关于专探小星星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接送幼儿事件的处理情况通报》,黄局长在电话中还告诉记者,他们去年就已经对这个幼儿园处罚过两次了,这就不禁让我们思考,是什么能让这家幼儿园如此胆大,在多次处罚后仍致学生安全于不顾,违规使用面包车充当校车,西平县教育体育局真正的起到了监管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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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探小星星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接送幼儿事件的处理情况报告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内容如下:

2017年2月27日16时许,专探小星星幼儿园使用车牌号为豫QAE309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接送幼儿的违规违法行为,被驻马店广视网以《西平县一村级幼儿园面包车充当校车还超载》为题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事件发生后,县公安交警大队对专探小星星幼儿园实施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照《西平县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细则》(西教体[2014]6号)、《西平县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细则补充规定》(西教体[2014]35号),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

专探中心校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专探小星星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接送幼儿违规违法行为,存在失察漏管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专探小星星幼儿园2017年的评先评优资格。专探小星星幼儿园现为“市一级幼儿园”,即日起不再享受“市一级幼儿园”待遇,并报请市教体局取消其“市一级幼儿园”资格,收回匾牌。责令专探中心校派工作组进驻专探小星星幼儿园开展工作,立即落实整改,整改到位后工作组撤离。

专探小星星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接送幼儿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现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深入开展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学习教育活动。各中心校和使用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和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主要职责。要组织学校、幼儿园举办人、接送学生、幼儿机动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师生及家长等,开展以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各中心校要认真抓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通过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学校、幼儿园及举办人的责任,监督学校、幼儿园严把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配备关,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与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严格排查接送学生、幼儿机动车,严厉打击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校车不按核准线路运行等违规行为。各中心校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每一所民办学校、幼儿园使用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情况进行严格排查,准确掌握情况。凡仍在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的要坚决制止,对不听劝阻、一意孤行者,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由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给予严厉打击。同时要对已取得校车标牌的专用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凡存在不按核准线路运行,随意更换驾驶人或随车照管人员,超员、超速,遮挡监控摄像头等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纠正,对不服从管理者,要及时书面报告情况,由县教体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西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7日

3月8日下午,记者又来到西平县交警大队咨询幼儿园用面包车充当校车超载的处理情况,在西平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10000元处罚,但是罚金现在还没有过来交。当记者提出想要看看事件处理的文字材料,该工作人员以需先向领导请示为由,婉拒了记者要求,直到离开,记者也没有见到事件处理的文字材料。3月9日下午,记者收到了西平县公安局负责宣传工作人员的短信回复,短信内容为:媒体报道后县交警大队及时进行了处理,一、将该车扣留。二、对该幼儿园罚款一万元。三、将该幼儿园的违法信息通报给了县教育局。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严禁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要确保正规校车安全运营不是临时之策,让黑校车无立足之地,绝不能光坐等群众举报。必须变集中查处为常态化监督,这就需要我们的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让黑校车“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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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杨静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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