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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或可“贴条”引热议

时间:2016-08-25 08:41:16|来源:大河网|点击量:2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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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8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城管执法主要集中在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6个领域,并拟赋予城管对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权。今后,城管或可对道路违法停车“贴条”,此事迅速成为网络热点,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评论说,“不管谁‘贴条’,有效治理乱停车就好”。

网聚观点

城管权力大了更要温情执法

@画画的晓华:城管的权力更大了,让城管贴条,作为对交警的补充无可厚非。期待城管的执法权力大了以后,能温情执法,改善形象。

大河网网友“葵葵葵”:城管在规范城市市容、市貌方面还是有一定经验的,但除了“贴条”,还要“贴心”。提升执法权的同时,也应该加强自身队伍的建设,进行更细致的培训和监督执法。期待告别暴力执法现象,与交警部门科学对接,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是否会两个部门同时执法?

@咕噜噜:如果城管对违法停车进行处罚时,没有和交警划分好区域,是否会出现两个部门同时执法的场景?权限重叠,职能冲突。如果司机看到自己违法乱停的车上被贴了两张罚单,该到哪个部门去接受处罚呢?

@觊觎夏日的秋叶:停车难,根本原因还是车位少,既然如此,为何不规划相应的配套公共停车场?有问题应该从根本上去解决,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于事无补。

不管谁贴有效治理乱停车就好

@何厚黑:城管,顾名思义,就是城市管理者。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在意城管的权力大小,也不在意谁来贴条,只是希望执法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端正工作作风,改善管理模式,力争执法人性化。这样,百姓们和执法者的距离就近了,相互理解也就不再是一句空话。

大河网网友“风火轮”:不可越权执法,更不可滥用职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便可为。城管也好,警察也罢,只要人性执法,能合法合规治理问题就好。

记者连线

建更多停车位比“贴条”重要

8月24日,记者采访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徐贵宏副教授、博士,对于城管可以对城市道路的违章车辆贴条,徐教授说,“这应该是一种进步。一方面,对城管来说,他们没有交警的处罚力度,在执法过程中,因为没有强制性或执法权威性,执法困难大、成本高,如城管与交警合理分工,由城管来贴罚单,由交警来处罚,大大减轻了城管的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对于交警来说,人员数量也会存在不满足执法需求的时候,城市道路上有很多违章停车,特别是沿着道路停放的车辆非常多,交警有时候应接不暇,也会造成很多隐患。如果城管贴条,交警处罚,也就降低了执法成本,节省了人力。”

徐教授表示,近年来,有不少关于城管的负面报道,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甚至违法执法现象时有发生。如果城管的执法范围扩大了,我们也应该对城管执法有一个正面期待,在执法过程中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不是为了执法而执法,而应讲究人性执法,讲究人文关怀。比如不少学校门口,上学、放学时间容易拥堵,这时不能一味处罚,而应站出来维护秩序,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毕竟这种违章占道是暂时的,属于客观限制,而不是主观故意,应该给予人性化处理。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还城市一个良好的秩序,一个通畅的环境,因此对于违章停车应区别对待,对于恶性、任意违章给予严厉处罚,对于受客观限制而违章停车应给予灵活处理。

徐教授认为,公共管理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利益,所以应提供足够的公共服务,城市违章停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停车位供应严重不足,如果有了足够的停车位,那么违章停车行为就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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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平筠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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