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赵新春 李昂
在沙河店及遂平县邻近地区的民间传说中,张四妖奇(也写作“张四妖气”)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奇人。据传,他是泌阳县沙河店(今属驿城区)人,本名张兆图,乃一介秀才。其人秉性豁达,好诗爱画,颇具偏才。因在堂兄弟中排行第四,故得外号“张四妖奇”;又因在同胞兄弟中排行老三,也有人称他“张三捣鬼”。关于他的轶闻趣事,至今仍在当地广为流传。
所谓“兽头”,又称“脊兽”,是我国古代建筑屋脊上所安放的兽件,主要用于辟邪和防范雷击。根据安放位置的不同,其名称也各有不同:正脊两端、面朝里、口衔正脊的,称为“正吻”,亦称“大兽”;位于垂脊上的叫“垂兽”,位于岔脊上的叫“截兽”。古代对脊兽的安放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宋代规定:“嫔伽一枚,蹲兽1—8枚。”(“嫔伽”即骑凤仙人,但蹲兽前后次序并无明确规定。)清代的脊兽制度则日趋严格,据《大清会典》规定,除垂脊和岔脊末端领头的仙人外,其后依次为龙、凤、狮子、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十样脊兽。其安装数量依建筑物的等级高低和规模大小而定:皇帝办公的太和殿上十样俱全(仙人不计在内),其他地位和规模稍低的殿堂则相应递减。在民间,仅有官府和庙观方可安装。清末,由于朝廷衰微、管控废弛,民间开始私自安装兽头,但未取得功名的普通人家仍然不允许擅自安装。
张四妖奇虽为一介秀才,按照当时规制,本无资格在自家房屋上安放兽头。不知是出于好奇、跟风,还是觉得“天高皇帝远”,认为官府管不到自己居住的小村庄,他便在自家房顶擅自安装了兽头。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一日,泌阳县知县乘坐八抬大轿下乡巡视,恰巧路过张四妖奇所住的村庄。知县一眼便望见张四妖奇家房顶上赫然安放着兽头,对这等僭越之举颇为敏感,当即吩咐衙役将安放兽头的主人找来。不一会儿,衙役便将张四妖奇带到轿前。
知县厉声问道:“这房上的兽头可是你安的?”
“正是。”
“你可有功名在身?”
“并无功名。”
知县厉色道:“既是一介平民,怎敢在房上擅自安放兽头?”
张四妖奇一听,原是为这事问罪,便灵机一动,从容答道:“大人有所不知,此乃小人盖的庙房。本想前往县衙找您拨款资助,未承想今日青天大老爷亲临过问,实在盛情难却,还望县太爷周济一二!”
知县一听,是为了敬神修庙所用,顿时哑口无言。为了不失体面,只得从县库拨出一批钱粮予以资助。从此以后,知县再也不过问民间建房安放兽头的事情了。
此事传开后,附近的大户人家纷纷效仿,民间住房安放兽头的现象逐渐多了起来。但普通百姓仍不敢明目张胆,便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在屋顶起脊时叠垒造型,但不再摆放具体的脊兽。如今一些保存下来的老房子上,仍能看到这种造型痕迹。到了现代,农村建房已无等级禁忌,不少农民在自建房上也开始摆放脊兽,只是数量普遍不多,更多是作为一种装饰和祈福的传统延续。(编辑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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