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赵新春
民国《西平县志》卷三十四《故实志▪灾异篇》记载有民国十年(1920年)西平县发生的一件借尸还魂的奇事,说“十一月,盗杀县民孙贯一。逾年,借尸复生。先是贯一肄业县立高等小学,一日假归,遇匪戕之身死,而灵魂未灭。年余,游魂至汝南庙湾洼李村。适李光亮之子死,未敛。贯一魂附其体复生,自言‘我乃西平重保上里孙庄人,姓孙名贯一,祖曰明道,因被贼戕害,灵魂未散,以至于此,请许我归里省亲,复仇后再还供子职。’光亮许之。贯一归,直造其家,众愕然。贯一具道所以,且缕述生前琐事。其祖父及其母持之而泣,贯一亦泣,遂易名复生焉。初,贯一遇害,其妻阎氏赴水死,邑宰李嘉临于事发后,即捕贼数人系狱, 以无佐证未定谳。至是,贯一诣县,对簿质贼,贼具服伏法。其后,明道复为贯一娶丁氏女继其室,而光亮亦为贯一娶妻。于是,贯一以一身而兼承孙、李二姓之祧焉。”而该志卷三十一《文献志▪人物篇▪列女表(下)》民国部分还有孙贯一妻子投水自尽的记载,称孙贯一妻子名叫阎葆全,是西平县立高小学校学生,得知丈夫孙贯一夜被贼杀害,发誓要为夫复仇。等到杀害丈夫的人被抓获,她便赴水死。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桩奇闻异案会在五十多年后的1973年发生反转。1973年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时,作为借尸还魂当事人的孙贯一在临死前交代了事情的经过。所谓借尸还魂与烈女为夫报仇、投水而死的奇事原来只是有心人各取所需,精心编织的骗人故事。
1920年,家住西平县盆尧西南边的孙庄的孙贯一,年仅二十岁,家境富裕,在县城上高小。妻子阎葆全是西平城东街人,两人在同一所学校上学,是现实版里的才子佳人。然而没有知道这个才子佳人剧本里隐藏有谋杀亲夫的喋血。孙贯一妻子阎氏相貌出众,被当时驻扎西平的驻军连长佟相如看中,一来二去,两人不出意外地勾搭成奸了。为了拔掉孙贯一这可眼中钉,腊月这天晚上,佟相如乘孙贯一从城里请假回家之机,冒充土匪,在路上把孙贯一活活打死了。阎葆全的哥哥阎俭三是当时西平城内有名的绅士,知道妹妹与佟相如的丑事,为了掩人耳目,就想到一个既顾面子又送人情的坏主意,把当时孙贯一的邻居孙当、孙连桂、孙大蛙、张玉、张留柱、吴当等六个穷人,以杀害孙贯一、霸占其家产为罪名,抓进监狱。因为事无佐证,无法定谳,就这样拖了半年。到第二年暑期,孙贯一两个到汝南上学的同学陈珍午、陈书三无意间给他们的校长、汝南县有名的土豪劣绅陶怀宝说起了孙贯一被害之事。陶怀宝得知孙家有六十多亩好地,十亩宅基,九间瓦房无人继承,便动了活泛心事,找到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汝南庙湾洼李村(现属平舆县)大土豪劣绅李光亮,说起了这件事。当时李光亮前妻之子李富申经常与后母生气,李光亮正想找个地方安排这个儿子。经过周密商议,二人分头决定搞个借尸还魂,密谋让李富申到西平孙庄接管孙贯一的家业。于是,陶怀宝找到陈珍午、陈书三,让他们到孙贯一家协商此事。
孙贯一的母亲因为儿子被害,家中无人承业,正一愁莫展。听二人这么一说,正中下怀,决定配合演出这出戏。这边孙母到处烧香拜佛,祈祷儿子借尸还魂,那边李光亮叫儿子李富申装疯卖傻,说自己叫孙贯一,是西平县孙庄人,要回西平老家,大造舆论。由于提前熟悉了孙家情况和去孙庄的道路,这年年底,李富申以借尸还魂,回家探亲,轻车熟路地到达西平孙家。春节期间,孙母还派人陪同李富申去城里阎家探望了孙贯一的岳父。孙贯一岳父一家心知肚明,为掩盖闺女丑事,也乐得事成,认下了这个假女婿。为了弄假成真,同年三月,孙、李、阎三家还买通西平县官吏,让借尸还魂的孙贯一去监狱指认杀害他的孙当六人。因证据确凿,六人被判死刑。为掩人耳目,扩大影响,三家还请人编纂《还阳传》戏目,到处演唱,影响西平及周边数十个县市,以致陈铭鉴编撰县志时因不了解实情,还把它作为异事记录在《灾异篇》。
李富申两边娶妻,兼承孙、李二姓之祧,如果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发动清理阶级队伍运动,这出借尸还魂的戏码,随着当事人去世,恐怕真的成谜,成为奇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事件原委见于《西平县文史资料》刊载的陈调《揭开借尸还魂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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