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法治>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持卡人提出多重抗辩拒还透支款,被判全额还款

时间:2026-07-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量:185

作者:吐林阿依·努尔达乌来提

日常生活中,信用卡凭借便捷的透支消费功能成为不少群众常用的金融支付工具,但部分持卡人在用卡过程中疏于管理,出现逾期后,常以不懂用卡规则、不清楚如何还款等各类理由推脱还款责任。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持卡人许某透支消费后长期逾期,庭审中提出多项理由试图减免债务,法院依法驳回其全部抗辩,判令其全额清偿全部欠款。

2018年12月,许某前往尼勒克县某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用卡,经机构审核审批后予以发卡,授予其13000元信用额度。自2025年5月起,许某信用卡首次出现还款逾期,此后持续拖欠款项,截至2026年4月累计逾期11期。经机构核算,许某尚欠透支本金9593元、利息789元、各类费用1788元,三项合计12170元。逾期后机构多次开展催收工作,但许某始终未能结清欠款,催收无果后,该机构向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许某对本人实名办理信用卡、实际使用卡片消费的事实予以认可,却提出多项理由进行抗辩。其一,自身难以区分信用卡与储蓄卡,不明白信用卡透支属性;其二,日常未留意消费记录,不清楚自己实际透支金额;其三,不熟悉信用卡还款渠道、还款流程,不知如何按期结清欠款,希望以此减轻自身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信用卡系许某本人携带身份证件现场实名办理,办理时机构工作人员已就信用卡领用合约、还款规则、逾期违约责任等内容尽到告知义务。该机构提交信用卡办理档案、客户催收系统截图、每期消费及欠款明细等完整证据,清晰还原全部消费、逾期事实,足以证实双方金融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许某透支消费后未按期履约,已构成合同违约。个人对金融产品不熟悉、疏于关注自身消费账单、不主动了解还款方式,均不能成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合法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与全案证据,判令许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金融机构偿还信用卡本金9593元、利息789元、各类费用1788元,合计12170元。

法官提醒:

自身缺乏金融常识、疏于管理银行卡均不能免除合同义务。信用卡长期逾期会持续产生利息、违约费用,加重自身债务负担,还会留存不良征信记录,影响贷款、出行等各类生活事项。若确因家庭重大开支等特殊情况暂时无力还款,持卡人切勿消极拖延、多方找理由逃避,应主动联系发卡机构协商,依法妥善化解债务。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元旦起施行 织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体“安全网”
  • 下一篇:两菜农使用禁用农药,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