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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装晾衣架,钉子怎么安在我家外墙上?

时间:2026-03-31| 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量:207

作者:詹丽君

有些小区户型设计紧凑,室内储物空间有些局促,个别业主会有向外扩展的想法。如果装晾衣架时,将钉子安在邻居家外墙上,会构成相邻权侵害吗?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基本案情

小李(化名)和大林(化名)是邻居,两家外墙墙壁形成一个内直角,导致小李家的阳台窗户与大林家的阳台东侧窗户距离较小。

一天,小李发现,大林竟在阳台东侧窗户外墙上安装了金属晾衣架,晾衣架一侧支撑螺丝直接钉入自己家外墙,距离窗户仅几厘米。

小李不乐意了,他觉得晾衣架影响自己窗外的视野舒适度和心理安全,更有高空坠物、漏水等风险。小李认为大林侵犯了自己的相邻权,向物业等单位反映,要求大林拆除晾衣架。

而大林认为,晾衣架主要支撑点都在自己一侧的外墙表面,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没有任何风险。晾衣架并未对小李的正常生活造成实质性妨碍,“视野舒适度和心理安全”只是小李主观感受,不属于法律保护的相邻权范畴。大林坚持保留晾晒架主体结构,只愿意切除晾晒架附着于小李外墙的部分,并修复外墙表面。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大林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法院裁判

法院组织双方现场查看了房屋的结构、间距等情况,大林在阳台东侧外搭设的金属晾晒架,一侧直接与小李阳台外墙相连,且与阳台窗户相距较近,视线上妨碍观瞻,距离上伸臂可及。这个晾晒架虽对小李的平时生活造成的影响有限,但使得两户间原本狭小的夹角空间更为局促,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小李的视野舒适度和心理安全度,小区物业也曾向大林出具整改通知单。

大林提出的“部分切除、保留主体”的方案并不可取,一方面仅拆除与小李房屋阳台外墙的连接点后增加案涉晾晒架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保留部分仍会对小李造成影响。晾晒架拆除后大林还应该修复小李房屋阳台外墙因连接晾晒架造成的损坏。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外墙为建筑物专有部分之间的共有界面,大林未经相邻方同意擅自安装晾衣架,已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对小李相邻权的侵害,判决大林限期拆除涉案晾衣架并修复墙体。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两家之间墙壁缝隙本就狭小,大林在高层楼房安装外晾衣架的行为不仅影响小李的视野舒适度和心理安全,更存在高空坠物风险,是单元楼下来往人群头上的“定时炸弹”。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虽然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安装外晾晒架属于违章建筑,但也不应予以提倡、鼓励。安装外晾晒衣架的行为如果侵犯了相邻人的权益,相邻人可以请求拆除、恢复原状。

法官提醒

百金买屋,千金买邻,好邻居金不换。作为业主,要规范自身行为,自觉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在法律和公序良俗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合理的行使权利,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物业公司也应主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积极排查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告知业主,主动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定期通报结果,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小区生活公约,为业主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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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詹云清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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