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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 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时间:2014-07-04 10:46:19|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43929

 武国定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规范性
文件清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7月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武国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事项。市政府领导陈星、张昕、戚存杰、冯玉梅、李国胜、杜中强、王明威及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监察局局长王志华出席会议。驻马店军分区司令员万丽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市政协副主席宋军应邀出席会议。

关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经过认真清理,此次我市市级审批事项减少137项,清理后市级保留审批事项138项。会议指出,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是推进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下放政府权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市政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问题整改的具体行动,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又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力。会议要求,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对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加强监管,防止一些部门擅自扩大审批权力;加强对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对今后国家和省里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及时清理。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就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决定,通过对2005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1830份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决定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保留487件、废止227件;对市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保留223件、废止26件,对各县区政府及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保留748件、修改11件、废止9件。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权限、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切实保证政令统一、合法畅通。会议要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着手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查询查阅平台,积极推进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方便群众查询使用;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中的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后的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县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设的指导,做好部门和县区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和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电子备案平台,防止法外设权,确保法制统一。

就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会议原则同意市住房管理中心制定的《驻马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会议所提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会议指出,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制定《驻马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十分必要。此次出台的《驻马店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内涵、管理机构、建设方式、资金来源、建设标准、申请条件与程序、租金标准、分配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它的实施对解决城镇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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