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融媒宣传下载
您当前所在位置:驻马店广视网>社会> 正文

分 享 至 手 机

20部门印发意见 鼓励劳务品牌注册申请商标专利

时间:2021-09-07 09:58:48|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量:1098748

记者张维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印发《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劳务品牌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和技能特点,带动就业能力强,是推动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十四五”期间,要通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品牌化推广、产业化发展,推动领军劳务品牌持续涌现,劳务品牌知名度明显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

《意见》明确,一是加强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制定劳务品牌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聚焦新兴产业、服务业、文化旅游领域,以及就业帮扶重点地区,分领域培育劳务品牌,确定劳务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建立劳务品牌资源库。二是加快劳务品牌发展提升。开展劳务品牌技能培训,培养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建设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提高劳务品牌技能含量,健全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鼓励劳务品牌注册申请商标专利,开展劳务品牌诚信评价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增强劳务品牌信誉。三是加速劳务品牌壮大升级。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按规定落实场地、房租等各项扶持政策,打造细分行业专精特新劳务品牌,组建劳务品牌联盟,推动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

《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劳务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建立政府部署推动、多部门分工负责、行业企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开展选树推介,举办展示交流等系列活动,形成“塑造劳务品牌、消费劳务品牌、热爱劳务品牌”的浓厚氛围。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融媒、驻马店网络问政、掌上驻马店、驻马店头条、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凡是本网原创的作品,拒绝任何不保留版权的转载,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并添加本文链接:http://www.zmdtvw.cn/showinfo-252-266148-0.html,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 责任编辑 / 杨盼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 上一篇:想成为飞行员?2022年河南空军招飞启动,初选10月进行
  • 下一篇:中欧班列(中豫号)添“新客” 河南首次始发新能源汽车出口专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