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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汇报

时间:2020-02-16 12:59:00|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62326

关于加强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汇报

当重大疫情来临时,被传染的不仅是病毒,还有恐慌。恐惧和焦虑等情绪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造成抑郁、愤怒,导致应对失当,甚至造成传染等“次生灾害”。为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1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通知》指出,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为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了《驻马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组建2只队伍,一是组建心理援助热线队。二是组建心理救援医疗队。工作目的:(1)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2)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3)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4)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心理援助热线队成立过程

我市依托市二院心理专家,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相关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组建了一支80人的专业心理援助团队,依托12345市政服务热线平台,开通心理服务专线。接线员均是由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者组成。在上岗之前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并组织有关专家对热线人员提供督导,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群众心理服务工作。          2月3日上午,驻马店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心理服务专线正式启动,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各级人群提供专业心理援助服务,减少我市人民群众因心理危机带来的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心理热线队工作内容

1.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利用心理服务热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市民心理健康水平。

2.心理援助服务。开展心理服务热线、进行心理援助与咨询等工作,为市民提供心理帮助、慰藉、调适及指导。

3.心理疏导干预。引导居民群众依法理性处理问题,重点关注遭遇重大变故、重大事件等仍处于心理危机中的重点人群,及时对不良情绪及行为实施有效的疏导与干预,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防范和降低风险,最大限度的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4.社会心态预警评估。对心理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建立完善社会心态主动预警与评估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心理热线工作管理。做好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导评价,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

心理救援医疗队成立过程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从市第二人民医院抽调15名和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别抽调10名专家骨干技术人员,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组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救援医疗工作队,共分五个小组,每组成员9名,各配组长1名,并指派1名联络员为副组长,负责团队后勤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

心理救援医疗队工作内容

1.广泛收集信息,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因疫情导致的群体心理危机事件的苗头,及时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为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

2.对疫情影响人员进行排查筛查,确定目标人群,实施分级分类干预。

3.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为疫情防控中的确诊人群及密切接触者、疑似人群、居家隔离人群、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及管理协调等公务人员等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4.培训和支持各类心理危机干预人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应当在经过培训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实施。

一、组织领导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

部)统一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经费保障。

由全国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发动具有灾

后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专家,组建心理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

指导,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有序开展紧急心理

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

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

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二)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

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当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制定干预方案

(一)目的。

1.为受影响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

23.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心理社会影响;

4.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

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如

自杀、冲动行为等。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

时向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并

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

2.综合应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并与宣传教育相结

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3.培训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

4.做好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社区照护

工作。

(三)确定目标人群和数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人群开始,

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人群。

第一级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住院

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

员和管理人员等。

第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

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3 第三级人群: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

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如现场指挥、组

织管理人员、志愿者等。

第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

感人群、普通公众。

(四)目标人群评估、制定分类干预计划。评估目标人

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人群、普通人群;对

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教

育。

(五)制定工作时间表。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以及

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数,安排工作,制定工作时间表。

四、组建队伍

(一)心理救援医疗队。可单独组队或者与综合医疗队

混合编队。人员以精神科医生为主,可有临床心理工作人员

和精神科护士参加。有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人员优先入选。

单独组队时,配队长 1 名,指派 1 名联络员,负责团队后勤

保障和与各方面联系。

(二)心理援助热线队伍。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

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经验的志愿

者为主。在上岗之前,应当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应对心理援助培训,并组织专家对热线人员提供督导。

五、工作方式

4(一)由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专家及时结合疫情发展和

人群心理状况进行研判,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

组、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的

工作人员提供专业培训与督导,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宣传教

育。

(二)充分发挥“健康中国”、“12320”、省级健康

平台、现有心理危机干预热线和多种线上通讯手段的作用,

统筹组织心理工作者轮值,提供 7*24 小时在线服务,及时

为第三级、第四级人群提供实时心理支持,并对第一、二级

人群提供补充的心理援助服务。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根据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人群

的需求和实际困难提供社会支持。

附件: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

5附件

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要点

一、确诊患者

(一)隔离治疗初期。

心态: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抑郁、失望、

抱怨、失眠或攻击等。

干预措施:

1.理解患者出现的情绪反应属于正常的应激反应,作到

事先有所准备,不被患者的攻击和悲伤行为所激怒而失去医

生的立场,如与患者争吵或过度卷入等。

2.在理解患者的前提下,除药物治疗外应当给予心理危

机干预,如及时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正面心理支持、

不与患者正面冲突等。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解释隔离治疗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患者树立积极恢复的信心。

3.强调隔离手段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治疗患者,同时

是保护亲人和社会安全的方式。解释目前治疗的要点和干预

的有效性。

原则:支持、安慰为主。宽容对待患者,稳定患者情绪,

及早评估自杀、自伤、攻击风险。

(二)隔离治疗期。

心态:除上述可能出现的心态以外,还可能出现孤独、

或因对疾病的恐惧而不配合、放弃治疗,或对治疗的过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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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和期望值过高等。

干预措施:

1.根据患者能接受的程度,客观如实交代病情和外界疫

情,使患者作到心中有数;

2.协助与外界亲人沟通,转达信息;

3.积极鼓励患者配合治疗的所有行为;

4.尽量使环境适宜患者的治疗;

5.必要时请精神科会诊。

原则:积极沟通信息、必要时精神科会诊。

(三)发生呼吸窘迫、极度不安、表达困难的患者。

心态:濒死感、恐慌、绝望等。

干预措施:镇定、安抚的同时,加强原发病的治疗,减

轻症状。

原则:安抚、镇静,注意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

(四)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心态:恐慌、不安、孤独、无助、压抑、抑郁、悲观、

愤怒、紧张,被他人疏远躲避的压力、委屈、羞耻感或不重

视疾病等。

干预措施:

1.协助服务对象了解真实可靠的信息与知识,取信科学

和医学权威资料;

2.鼓励积极配合治疗和隔离措施,健康饮食和作息,多

进行读书、听音乐、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沟通及其他日常活动; 3.接纳隔离处境,了解自己的反应,寻找逆境中的积极

意义;

4.寻求应对压力的社会支持:利用现代通讯手段联络亲

朋好友、同事等,倾诉感受,保持与社会的沟通,获得支持

鼓励;

5.鼓励使用心理援助热线或在线心理干预等。

原则:健康宣教,鼓励配合、顺应变化。

二、疑似患者

心态: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

求治、频繁转院等。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

2.为人为己采用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服从大局安排,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

4.使用减压行为、减少应激。

原则:及时宣教、正确防护、服从大局、减少压力。

三、医护及相关人员

心态:过度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

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

担心被感染、担心家人、害怕家人担心自己。过度亢奋,拒

绝合理的休息,不能很好地保证自己的健康等。

干预措施:

1.参与救援前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了解应激反应,

8学习应对应激、调控情绪的方法。进行预防性晤谈,公开讨

论内心感受;支持和安慰;资源动员;帮助当事人在心理上

对应激有所准备。

2.消除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安排专人进行后勤

保障,隔离区工作人员尽量每月轮换一次。

3.合理排班,安排适宜的放松和休息,保证充分的睡眠

和饮食。尽量安排定点医院一线人员在医院附近住宿。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保持与家人和外界联络、交流。

5.如出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时,可寻求专业的心理

危机干预或心理健康服务,可拨打心理援助热线或进行线上

心理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面对面心理危机干预。持续

2 周不缓解且影响工作者,需由精神科进行评估诊治。

6.如已发生应激症状,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寻求专

业人员帮助。

原则:定时轮岗,自我调节,有问题寻求帮助。

四、与患者密切接触者(家属、同事、朋友等)

心态:躲避、不安、等待期的焦虑;或盲目勇敢、拒绝

防护和居家观察等。

干预措施:

1.政策宣教、鼓励面对现实、配合居家观察;

2.正确的信息传播和交流,释放紧张情绪。

原则:宣教、安慰、鼓励借助网络交流。

五、不愿公开就医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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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态:怕被误诊和隔离、缺乏认识、回避、忽视、焦躁

等。

干预措施:

1.知识宣教,消除恐惧;

2.及早就诊,利于他人;

3.抛除耻感,科学防护;

原则:解释劝导,不批评,支持就医行为。

六、易感人群及大众

心态: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恐惧、易怒、

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

干预措施:

1.正确提供信息及有关进一步服务的信息;

2.交流、适应性行为的指导;

3.不歧视患病、疑病人群;

4.提醒注意不健康的应对方式(如饮酒、吸烟等);

5.自我识别症状。

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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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平筠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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