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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时间:2016-05-16 11:04:01|来源:驻马店广视网|点击量:46350

1.凡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对故意纵火焚烧秸秆者按照有关法规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小麦机收管理,小麦机收留茬不得超过15公分。

3.大力实施小麦秸秆还田,积极开展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4.市政府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396-2816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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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 / 刘钊

  • 审核 / 李俊杰 刘晓明
  • 终审 / 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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